(二)进一步健全环卫作业市场运行体系
要进一步完善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招投标制度,设置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让信誉好、业绩优良、资金充足、设备良好、操作规范、技术先进、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企业获取投标资格,逐出一部分不规范的小企业,避免市场过度细分,减少恶性竞争,提高市场的规模效应,继续推进末位淘汰制度,促进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招投标管理、市场准入管理、作业服务价格管理、劳动定额管理、作业服务质量管理的监管等。在监管形式上,继续推行直接监管和间接监管的方式,完善对大型垃圾处理设施由政府派员直接监管运行机制,实践对收运、保洁作业服务委托行业协会或非营利机构参与监管。全面实现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投融资体制由封闭垄断向竞争开放的格局转变,实现以计划配置环卫资源向市场配置环卫资源为主的格局转变,实现政府部门由环卫作业服务具体组织者向市场监管者的角色转变。
(三)有效强化环卫社会化管理体系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市容环卫管理责任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书内容制定考评及奖惩办法,层层组织考评,一级考评一级,特别是加强对居委会(村)考评的力度,充分调动居委会(村)搞好环境卫生的积极性。每年年终兑现奖惩。二是建立严格常规的检查制度。修改完善“鹏城市容环卫杯”竞赛活动方案。以暗检及查找问题为主,增加中午、夜间等易出现环境卫生问题的时段的检查,增加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评分等,每月将检查结果向市长办公会议和区政府办公会议通报,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环卫网站向全社会公布,提高竞赛规格及检查的权威性。同时加强对各区、镇环卫日常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落实市容环境卫生巡查责任制。三是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在时间上注意持久性,做到长抓不懈,要编制环卫宣传纲要,加强环卫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建设;在对象上注意广泛性,从娃娃和小学生抓起,特别加强对外来工的宣传,树立他们的公德意识,使之自觉维护整洁的环境卫生;在形式上注意多样性,发挥各种舆论工具和阵地的作用。办好环卫简报及办好高品质高容量的环卫信息网站;在内容上注意针对性,突出对禁止门店外扫、车辆外抛垃圾等内容的宣传。四是加强市、区、街及市环卫部门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和开展网上评议、问卷评议和社会抽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环卫工作,产生推动全市环卫工作的社会合力,全面提升环卫部门的社会地位和管理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制度体系
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八字方针为指导,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符合行政许可规范和提高环境卫生质量为准则,以完善环境卫生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市场管理、应急管理四大体系为目标,构建适应我市实际情况、具备鲜明深圳特色的环卫管理法制体系,真正实现环卫长效管理。
环卫管理方面,以《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出台《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通过资质准入、联单制度、备案制度、各部门协作制度等途径,对全市餐厨垃圾实施从源头到处置末端的全过程管理;制定《深圳市环卫设施管理办法》,作为对全市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装置等中小型环卫设施进行管理的依据;修订《深圳市余泥渣土管理办法》,以适应新形势下渣土管理工作的要求。
市场化方面,制定出台《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督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垃圾焚烧处理厂监管实施细则》,对全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质量及其环保标准进行监管;制定出台《深圳市环卫作业服务政府采购办法》、《深圳市环卫作业服务管理规定》,逐步将环卫作业服务市场招投标体系、价格指导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纳入法制化轨道。
社会化方面,依靠以街道为枢纽的社区共建平台、以媒体为依托的社会宣传网络、以投诉为手段的市民监督体系,出台《深圳市环境卫生辖区责任管理办法》、《深圳市环境卫生社会监督办法》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卫管理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化的环卫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