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垃圾转运站的运营管理方案
我国城市垃圾的管理过程由多个级别或不同系统的机构参与完成。如深圳市,除少数区域的垃圾收运服务由各物业管理公司、清洁服务公司或居委会(村)负责承担外,大部分公共场所及政府统建住宅区的垃圾收运由政府环卫部门承担[2]。
选择转运站的运营管理模式,其实质就是为系统中各层次行为选择合适的责任方。系统中所涉及的垃圾收集部门、转运站日常运营管理部门、管理监督部门的不同,可以形成多种运营管理模式的组合,如表3-1所示。
表3-1 垃圾收运系统的运营管理模式

比较而言,在模式一下,由区政府环卫部门负责转运站的日常运营,一方面负担较重,且由于政府部门缺乏专业的运营管理经验,可能导致转运站的效率低下。如果由各街道负责转运站的日常运营,可充分发挥各街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分散垃圾收集和转运工作,缓解政府部门工作压力,但同样存在运管经验缺乏的问题。
在部分企业化的模式二下,转运站的运营由区政府统一发包,政府对于整个系统的运作负全责,有利于对于设备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如果转运站的运营由各街道办负责或承包给企业,钩臂车的数量可以街道为单位进行计算和配置,但当区域行政区划发生变动时,便可能面临“垃圾运往何处”,“转运站处理能力与实际接收垃圾量产生矛盾”,“运营费用应该由哪个街道承担”等问题。因此,当街道行政区划发生变动时,须切实做好转运站的移交工作,以避免管理混乱、垃圾无人收集无人转运的情况。
在全部市场化模式下,垃圾收运公司根据垃圾处理量和处理效果向政府索取相关费用,或通过收取卫生费来平衡收支,并获得利润。这种模式进一步脱离了行政区划变更带来的影响,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调动系统中各个主体的积极性,然而,在垃圾收运市场体系尚不成熟的地区,这种模式并不适用。
根据宝安区的实际情况及国内外的经验,建议在转运站初步建成后采用事业化或部分企业化运管模式,然后逐步过渡为全部企业化模式。在城市化发展和转运站建设过程中,已建成的转运站可先由区政府负责运营,以便统一调配,接收其原定服务区域内的垃圾和部分未建成转运站区域内的垃圾,此时,需要对垃圾的来源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其来源分配运营费用,然后逐步交由街道办或企业运营。
4 结论
1. 以集装箱型垃圾压缩转运站为主要载体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是一种多主体多层次系统,可将其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是收集系统、转运站作业系统和转运系统。
2. 针对压缩式转运站作业模式,可以根据各转运站的规划情况和预期运行效益等因素,通过数学模型对垃圾收集系统和垃圾转运系统进行设计和优化,采用分时段收集和转运的方式,科学配置和调度垃圾收集容器、运输车辆等,可以充分提高垃圾收运的效率。
3. 在城市化进程中,垃圾收转系统的管理应明晰各阶段的行为和责任主体,宜先采用事业化或部分企业化运管模式,然后逐步过渡为全部企业化模式。
参考文献:
1. 杨先海,吕传毅. 城市生活垃圾压缩站环境污染研究. 环境污染与防治,2005,27(8):618-620.
2. 吴学龙,梁顺文,杨海根.深港垃圾收运系统比较与分析.改革与战略,2004(10).
3. 姜建生.建立国际化城市要求的垃圾收运模式探讨.商场现代化•学术版,2005,(2):61-62.
4. 田学根. 深圳市“十一五”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环境卫生工程,2006,14(5):39-43.
5. 张淑娟,范瑞. 垃圾压缩转运站压滤液污染及处理技术探讨.环境卫生工程,2006,14(6):32-33.
6. 盛金良,曹春华.城市生活垃圾收运模式设计.环境卫生工程,2000,8(2):85-87.
7. U.S.EPA. Solid Waste and Emergency Response (5306W). Waste Transfer Stations: A Manual for Decision-Making, (EPA530-R-02-002). Washington, DC,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