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包括各类开发区建设都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和经过评价可能导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项目,新建电厂必须同时配套脱硫设施。提高化学工业、化学原料制造等主要有机毒物排放行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有机毒物排放。
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集中控制的原则,沿江乡镇以上行政区划和所有的工业园区都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沿江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和特色基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已建和新建港口都要进行环境规范化整治,建设废油处理设施、垃圾、粪便收集设施。合理规划和调整沿江污染物排放口,所有新建排污口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研究解决沿江地区达标尾水出路问题。
八、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基础设施,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物质保障。
(一)清洁生产技术开发推广系统
在大力推动企业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宏观调控职能,整合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强化产学研的横向联合,建立并逐步形成各种形式的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开发平台和转让推广网络体系。重点围绕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国家鼓励的清洁生产技术推广服务,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其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加速技术创新的本地化进程。
(二)循环经济信息网络系统
针对不同企业、行业需求,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律、标准、清洁生产技术等咨询服务,为企业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重要决策信息。建立清洁技术储备库,采用服务器-客户端开发相应的技术查询用户系统,实现数据存储、数据过滤、数据统计和信息查询等功能,建立多层次的清洁生产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中介组织,连接企业和技术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生态适用性技术支持。
(三)污染物排放交易中心
在现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基础上,尽快组建全省排污交易机构,以电力行业和沿江、太湖地区为重点,建立多种形式的污染物排放交易机制,激励企业积极通过技术进步开展污染防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废物资源交换贸易中心
培育和发展面向全国的可再生资源废物市场,建设区域性废物交换中心。集聚发展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钢、废铜、废纸、废家电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吸引国外和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废物削减、废物交换、废物循环、废物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建设虚拟废物交换中心,建立企业、产品、项目、政策和科技成果等与废物交换相关的数据库。
第五章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项目
为确保循环经济发展目标的如期完成,确定四大类二十七个重点项目。
一、循环型农业重点项目
(一)循环农业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根据循环农业指标体系,建设循环农业监测与评估体系,对循环农业建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与评估。
(二)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应用生态工程技术在苏南和部分苏中地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三)重点流域和地区农业环境整治与修复。采取建立污染防治工程、造林绿化工程、污水净化工程、循环农业工程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并采取生物措施,加强对已污染农田和水体的修复。
(四)循环型种植业工程。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投入品控制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种植业按照循环农业模式发展。主要包括循环型园艺工程和循环型大田作物工程。
(五)循环型渔业工程。主要是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捕捞控制、海洋资源恢复为主的循环型海洋渔业工程和以水环境保护、大型水域捕捞控制与资源恢复、规模化自净式养殖为主的循环型淡水养殖工程。
(六)循环型农产品加工工程。主要是农产品清洁化加工工程和规模化冷却肉加工工程。
(七)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回收与集中资源化工程。通过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和高效分离技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利用,建立100—200个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中心。
(八)生态农业建设工程。建设13个生态农业示范县、环太湖生态农业示范区及农业多层次循环利用开发与示范推广项目,建设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40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130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300万亩。
(九)生态林业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实现全省农业资源10年倍增计划。建设江海河湖防护林、绿色通道、城郊人居森林等生态林业工程。
(十)循环农业重点技术开发。主要是高效、低成本生物农药研发、秸秆综合利用适用技术研发、化肥增效技术研发、无害化投入品研发、设施农业生产关键技术研发等。
二、循环型工业重点项目
(十一)节能工程。开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及热能梯次利用技术;开发热电冷联供、热电煤气三联供技术及干法熄焦技术、高炉煤气发电技术、高炉热风炉余热回收技术、转炉煤气回收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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