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清洁能源。积极引进天然气及液化天然气资源,建设天然气管道,不断提高城市管道煤气的普及率,推进液化石油气的管道化供应。改进农村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沼气。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改变单一的煤电结构,积极利用天然气发电。
(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节水工程。将城市节水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水的供求平衡。优化城市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清洁生产。改变城市消费观念,降低人均生活用水消费量。科学合理制定水价,利用经济杠杆节约用水。
中水回用。提高农业中水灌溉面积,在人工草地、林场推广中水灌溉。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同时,增加企业中水利用比例,重点用于锅炉用水、原料水、产品处理、清洗用水、冷却、空调用水等。新建的居民小区,鼓励开发分质供水系统,分别向用户提供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和生活杂用水,并鼓励已建居民小区建设中水系统。大力推广市政设施中水回用系统,用于城市草地喷洒、景观及娱乐用水。
(三)物质资源的循环与回用
1.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提高半成品供应量,鼓励净菜上市。倡导绿色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建立垃圾的分类回收体系,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
建立垃圾分类处理与利用体系。合理分布设置大型分拣中心,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加以细化分类、初步加工与打包,定向送往对口的综合利用企业。所有分拣中心都应与对口企业建立起科学、稳定的供销渠道。
建立垃圾的加工生产体系。可回收废旧物资进入废旧物资循环系统,在企业进行再加工。有机垃圾直接送入堆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料,并回收垃圾填埋产生的甲烷等可燃气体。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实行强制性回收,送专门的处理机构加以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建立再生产品应用体系。积极培育再生原料及产品销售业,疏通再生产品的销售渠道。建立大型再生产品交易市场,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2.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
废纸的回收利用。健全废纸回收利用网络,成立股份制公司或联合体,开展废纸的收集与再利用。将废纸回收和社区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力量,提高回收利用率。建立废纸回收特许经营系统,实现低成本、低风险和高速度扩张,扩大经营规模。采取上门收购、连锁店收购、电话预约收购、卡车收购和拖车收购等多元化模式。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的管理,运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存在的问题。建立与现代大规模汽车生产相适应的汽车回收和拆解体系,并与浙江、上海等地形成网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建立报废零配件的处理、销售体系,适当提高报废汽车的收购价,遏制非法拆解企业。建立有效的零配件再生利用体系,建立相应的检验标准,对再生零配件进行分类处理。
电子类产品的回收利用。产品制造商应承担起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等大量废弃废旧家用电器、再商品化的义务,设计、制造易回收利用的产品。开展废家电回收利用、资源化的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未来大量家电废弃问题。制定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市场和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
废旧塑料制品回收。通过价格和政策引导,对废塑料制品进行分类回收。加强与上海的联合和合作,拓宽具有江苏特色的多元化塑料制品回收渠道。开辟利用废旧塑料生产井座、井盖及汽油等资源化途径,加强废旧塑料制品回收的分类指导,强化沪宁铁路沿线和省内主要交通干线废旧塑料制品的收集和管理。
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电池、荧光灯、医疗垃圾等危险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尽快出台全省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以废旧电池回收为起点,完善废旧电池的收集网络,建立废旧干电池处理厂,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
六、循环型城镇的建设重点
(一)构筑资源循环型城市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循环型城市建设规划,完善循环型城市建设的组织体系与管理体制。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工业企业,推行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模式。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污水与垃圾处理能力。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建立快捷便利、舒适清洁的城市交通体系。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城市能源体系,减少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保护和充分利用可再生资源。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风景林地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建成一批环境优美、服务配套的生态居住区。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建立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资源节约意识,增强生态城市建设的公众参与度。
(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生态示范区
通过创建活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渗透到城市和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各个层面。要结合实际,完善各种创建指标体系,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经济运行模式,全面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在此基础上,加快生态市、县建设试点进程,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省区建设打下广泛的基础。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