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已对外开放的社会厕所,市容环卫部门未将其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使得各社会单位建设和管理厕所的标准不尽统一,缺乏基本的规范,影响为顾客服务的质量。这些公厕的数量也未纳入市容环卫部门的统计范围之中。
(三)缺乏综合性管理法规或规章
上海市还缺乏综合性公厕管理法规或规章,就拿开放社会单位内部厕所供服务对象使用这个举措来说,至今并未有一部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定,有条件的沿街社会单位要这样做,因而对有条件但不想开放的单位缺乏约束,市容环卫部门处置缺乏法律依据,对加强社会公厕的统一管理也缺乏相应抓手。
三、几点建议
(一)“厕所公用”—加大沿街单位开放内部厕所工作力度
香港由政府管理的公厕虽然只有300座,但其“上厕难”矛盾并未像内地这样突出,一些发达国家的城市,在街上也很难发现像上海那样体量很大的独立式厕所,但这些地方的如厕问题也解决得不错,其主要措施是沿街的公共建筑内,特别是百货商场、酒店、饭店内,均设有供顾客使用的厕所,且大多免费使用。
所谓“厕所公用”,就是要参照香港、国外一些城市已有的经验,将沿街一些饭店、商场、酒店内供员工内部使用的厕所对外开放,能为其服务对象和行人使用,使内部厕所变为“公共厕所”。
据《上海统计年鉴》(2000年)统计,上海拥有提供正餐的餐馆13269家,快餐店2702家,上海,百(集团)、华联(集团)、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主要商业集团公司共拥有销售网点4572个,华联、联华、家乐福、农工商等20家超市公司在上海的营业网点就有874个,上海光星级宾馆就有137家,这些餐馆、超市、宾馆大多建在临街,而且分布面广,只要将上述10%的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向行人开放,就等于新增了2000多座公厕,厕所布局必将趋向合理。
上海在开放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工作上已有一定的基础,建议要进一步加大上海市开放沿街单位内部厕所工作力度。
首先,要尽快制定相关法规或政府规章。建设部于1990年颁布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对城市公厕规划、建设、维修管理作了综合规定。建议根据上海市具体情况,尽快制定一部综合的《上海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使开展沿街单位开放内部厕所等工作有法可依,促使有条件的沿街单位尽快开放其内部厕所供行人、顾客使用。对已制定的《规定》,要加强执行力度,严格把好审核关,促使新建的公共建筑能按规定配设公厕。
其次,政府采取适当鼓励措施。对一些需将其内部厕所经适当改造后才能向行人开放的单位,市、区两级政府可采取一些鼓励措施,如对其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以调动该单位的积极性。对成绩突出者,可通过媒体宣传表彰,提高其知名度,也等于为其作免费广告。
第三,加强社会厕所统一管理。建议将单位内部供行人、顾客使用的厕所,纳入市市容环卫部门统一管理范围之内,由市市容环卫部门对其提出改建意见,并对其日常管理进行考核,以进一步提高其服务质量。其数量也应计入城市公厕总数之内。
第四,完善引导指示标志。凡在有供行人、顾客使用厕所的公共建筑内,应规定在其导购平面图、通道醒目处,标注厕所所在位置,悬挂明显的引导指示牌,方便行人、顾客寻找厕所。
(二)“厕所微化”——设置小型投币移动厕所
所谓“厕所微化”,是指将原来体型较大的独立式公厕,微缩成体积较小、占地不大、布点灵活、美观卫生、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小型厕所,这类厕所占地一般为6平方米左右,仅为原固定独立式公厕占地面积的1/10——1/20,便于在人行道两侧布设,解决了建厕用地难的问题。
在欧洲一些城市,除沿街商店、酒店厕所供行人使用外,早已采取了布设小型投币厕所的办法缓解行人如厕难的矛盾。如在法国,几乎所有主要城市,都使用由法国某公司提供的小型投币水冲式自动厕所,该种厕所占地面积仅5平方米左右,外形美观,投入2法郎硬币后,门自动开启,当使用完后,会自动冲洗洁具和地坪,对洁具进行消毒,自动化程度很高。该厕所还被广泛应用于英国、德国、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典、美国等国400多个城市,数量己达4000多座,有些城市还将其与候车亭等公共设施相结合建设,成为城市建筑小品,受到广泛好评。
要解决上海厕所布局问题,布设类似的小型厕所势在必行。上海已自行开发出类似的小型投币自动水冲式厕所,目前已在人民广场、南京路、四川路、吴江路步行街、愚园路、东方路等主要商业街使用,为解决上述地区行人“上厕难”矛盾做出了贡献。因此,实践证明,“厕所微化”在上海是完全行得通的一种好办法,应当加以推广应用。
“厕所微化”仍然牵涉用地问题,因此,建议城市规划部门、路政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在布点规划、选点用地上应给予大力支持。
另外,小型厕所污水排放的最好办法是直接接入城市污水处置系统,因此,请市政管理部门也予大力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同意将其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在建设经费上予以适当补贴,使上海市“厕所微化”工作能顺利开展,以尽快彻底解决上海市“上厕难”的矛盾。
版权声明
1、凡注明"来源:环卫科技网" 的所有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PDF、图表、标志、标识、商标、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读者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本网站读者阅读、学习研究使用,未经环卫科技网及/或相关权利人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将环卫科技网及其所有公众号所登载、发布的内容用于商业性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载、复制、发行、制作光盘、数据库、触摸展示等行为方式,或将之在非本站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环卫科技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示、向有关部门举报、诉讼等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2、如需申请授权或投稿,请联系:15275181529(电话同微信),经授权后 ,方可转载并注明来源与作者。
3、如需商务合作,请联系:15550005077(电话同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