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灌云县裕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建成后日处理能力500吨,可以满足灌云县一定时期经济发展的要求。总建筑面积17230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12704平方米,生产辅助用房7526平方米,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生产需求。
4、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加强管理,严格采取有关污染物治理措施及安全卫生措施,基本可以达到环境保护及安全的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进行进一步论证。
5、本项目建设分2期进行,一期资金来源主要是自筹和商业贷款,项目自筹资金1800万元,商业贷款1200万元。项目属公益性项目,商业贷款较易解决。
6、在本报告设定的条件下,该项目一期既能保证投资的合理收益,按时偿还长期借款,又能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所需的资金。该项目在财务上资金能够平衡。
以上有关研究结论表明: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实施条件比较成熟,可以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实现预期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可以取得合理收益。灌云县裕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项目基本可行,申请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