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工种定额
(一)道路清扫保洁
1、工作内容
使用清扫工具,清扫、冲洗和洒水车辆等对城市建成区的车行道、人行道、高架道路、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广场等的清扫作业,清除路面尘土、杂物、维护道路整洁。作业结束后,保养作业机具、车辆。
2、道路等级划分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参照建设部部颁标准规定,按道路繁华程度、车行人流量及时清扫保洁的质量要求和作业方式等分别划分为一、二、三、四等级。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具体划分由当地市(县)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按管理权限认定。
附:建设部道路清扫等级划分表
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
3、定额计算规则
3.1.1 道路人工清扫
3.1.2 人工清扫作业人员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6小时。
3.1.3 道路人工清扫定额以m2/工日计算。
3.1.4 道路人工清扫面积计算:
S(m2)=L(m)×W (m)
S——实际清扫面积(m2) W——应扫道路的宽度(m)
L——应扫道路的长度(m)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计算示意图
W1 w2 w3 w3 w2 w1
W1——指人行道宽度。道路两侧店铺门前或建筑物立面与人行道之间的硬化地面至边沿石的宽度,(无人行道的
W 1=0)清扫面积以全面积计算。
W2——指非机动车道的宽度。即人行道边沿石至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的分隔设施之间的宽度,清扫面积以全面积计算。
W3——指机动车道。清扫面积按全面积计算。
分隔设施:包含绿化带、交通护栏、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分隔线。
3.1.3.2 广场、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步行街、步行桥的清扫保洁面积按全面积计算。
3.2 道路机械清扫
3.2.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6小时。
3.2.2 定额工作量以Km/工时计算。
3.2.3、机扫车辆作业行驶速度及参数:清扫作业:3—5Km/h,保洁作业3—8 Km/h。
3.2.4 机械清扫作业需配备人工保洁时,按6000—8000 m2/人工日标准配备。
3.3 道路洒水及冲洗
3.3.1 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6小时。
3.3.2 定额工作量以Km/工日计算。
3.3.3 车辆洒水行驶速度及参数:洒水车:3-10km/h;冲洗车(冲边)5-10 km/h。
3.3.4 沥青路面冲洗按相应项目的定额乘以0.8系数。
3.4 道路保洁
3.4.1、每日有效工作时间为6小时。
3.4.2 保额定额按m2/工日核定,保洁范围以全面积计算。
4 作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