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 |《广州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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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配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力量,建立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推广中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54.实行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每个镇(街)至少配备3名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每个社区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监督、指导垃圾精准分类投放。(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55.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56.制定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执法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形成约束机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57.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星级旅游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行业督促、指导内容,纳入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58.加大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59.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业、旅业的监督管理内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启动时间:2019年8月)

60.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评制度,开展第三方检查评估,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绩效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并予以曝光,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启动时间:2019年8月)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任务,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广州生活垃圾分类上水平、走前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当好示范和表率。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建立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和区委、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制,系统谋划、强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区政府要把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市直机关各部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落实情况要及时报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补贴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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