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城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美丽晋城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11号),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公共厕所主要是指,全市住建、环卫、园林及产权单位管理的社会对外开放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环卫公厕、公园广场公厕、村镇公厕、景区景点厕所、交通厕所等(以下统称公厕)。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群众生活的最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厕所革命”,认真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旱厕改水厕问题,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2018年至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以公厕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改造、开放一批公厕。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县城)建成区每万人拥有4座公厕的目标,二类以上公厕比例达到65%以上。新建城市公厕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类以上标准,改造的城市旱厕和老旧公厕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类以上标准,村镇旱厕逐步实行无害化改造。所有公厕全面实现“布局合理、数量达标、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干净无味、卫生文明”的建设管理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开展公厕现状调查,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将城镇公厕作为重要内容。优化公厕布局,明确公厕服务半径,对用地、数量、布局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严禁擅自占用公厕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从源头上把好公厕建设关口,确保公厕建设不欠账。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严禁随意拆除现有城市公厕;因道路改造等确需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不得减少现有公厕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妥善处理“邻避效应”,努力补齐老城区公厕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