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桎梏”困扰垃圾分类

2017-03-10 中国建设报 作者:刘喆 A+  A-

  四大“桎梏”困扰

  17年来的试点和努力践行,为什么社会各界对垃圾分类的工作效果,仍然不满意呢?

  一、减量效果不明显

  从清运量来看,这些试点城市的垃圾清运量还是逐年上升的。真实原因是这些城市的人口每年在递增。根据民盟广东省委科技委员会在《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供给的建议》中所述:“广州、深圳等城市人口数量也将以一定增速增大,加上电子商务与快递业的飞速发展导致产业结构和生产、消费方式改变,在生产者责任流失情况下,生活垃圾产量和处理量都将以与国民经济增速相近甚至更高的速率增大。”而国内的城市垃圾处理能力的财政投入的统计口径,仍是以城市户籍人口数来核算的。这样一来,处理设施的建设速度跟不上生活垃圾处理量的增速,处理设施建设不足,而人们产生的垃圾量在原来基础上多了许多,致使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形势十分严峻。而面对日增的生活垃圾,想通过源头分类的单一方式达到减量目的,肯定不太切实。

  二、分类收运和处理脱节

  由于环卫系统的收运车辆只对接末端处置设施,如卫生填埋、焚烧。所以,前端分类后,指望着由环卫清运车一并完成分流收运和分类处理,太过“理想化”。环卫清运和中转站的职责是“日产日清”,减少生活垃圾在社区街道的滞留时间。

  所以,分好类的生活垃圾只能由专项资源再利用公司来收运处理。比如社区产生的大件垃圾、收集到的电池类有害垃圾和分好的厨余垃圾等。但目前的情况是,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缺乏,分散就地处理的运营费用高,难以为继;有害垃圾处理及监管还是个空白;大件垃圾收运成本过高。现阶段,可以依托产业园区或利用现有的末端处理设施厂站,针对不同的废弃物,建立后端处理厂,在收运环节通过智慧环卫收运模式等管理手段优化运输物流,将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理有效结合。

  三、低值回收物没人要

  靠“拾荒者”收集低值回收物并进入再生回收处理系统,显然是“缘木求鱼”。由于没有回收利润空间,低值回收物靠市场的自发调节是失灵的,这就需要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加上有实力的垃圾处理或再生利用企业参与。因为无论是资源化利用成本,还是环卫处理的分拣后再利用,都是需要资金投入的。

  2017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逐步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因此,各地可以重点扶持一批垃圾分类专项处理企业,探索再生回收、特别是低值回收物的再利用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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