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十三五”期间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真正使《长沙“十三五”城市管理规划》起到“品质长沙”建设的关键作用。长沙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各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贯彻实施规划情况的考核,每年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城市管理项目建设和管理维护等中心任务;“十三五”期末,对责任单位落实“十三五”任务情况进行总考核,考核范围为城市管理项目建设任务和管理维护指标等内容(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二)日常城市管理考核
日常城市管理考核要不断扩大考核样本点,逐步实行全天候考核,杜绝以小概率事件定胜负的做法,《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月考核细则》和主次干道、社区、城乡结合部等级考核标准、分类考核细则要不断完善,考核方式要不断优化,通过日常工作的日积月累,确保“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在实处。
二、评价机制
合理的评价机制,是考核制度良好运行的基础。
(一)建立开放考核体系
以考核达到全覆盖、全时段、全领域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实行公开透明的考核制度。采用纵横向结合的考核方法,在纵向考核方面,以考核城市品质为导向,重点考核市容市貌、主次干道、公共道路、公共场所、行政执法、户外广告等;横向考核方面,以考核社区品质和宜居环境为导向,重点考核社区环境、背街小巷、基础设施、社区秩序等。
完善数字城管评价机制,将以线下考核为主逐步向以线上考核为主转变,并随时可查考核动态成绩。在考核过程中,注重解决城市管理问题靠现场采集的现象,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线上的数据采集、应用和评价,提高考核效率和效果;建设市城管线上考核人员库,将纵横向考核与线下的日常巡查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城区街道在城市管理上的主体作用,“倒逼”属地部门加强对动态性和多发性问题的研究,建立不发生、少发生、发生后及时消除的工作机制,实现管理的“关口前移”,促进数字城管考核科学合理化。
(二)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的队伍规范化管理考核机制,通过定人定岗定责,量化各个岗位的考核指标,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关考核问责制度,发挥考核的方向指引作用;建立涵盖数字城管发现、受理、处置以及系统运维的考评体系,提高各环节的实效;立足“扩面、提质、增速”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突出对数字城管问题处置速率、面积覆盖率和精细化程度的考核,减少问题发生率;强化城管考核结果运用,为各类专项考核提供及时、翔实的数据支持。
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实绩评价、技术评价、群众评价的人才考核标准。进一步健全局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及成员绩效考核办法,分类别分层级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从而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三、结果应用
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能促进“十三五”城市管理规划各项工作得到贯彻。
强化城市管理的奖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区城市管理工作和环卫、市政、街道社区、城管执法等方面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靠前的进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实施惩罚。实行“以奖代拨”的奖励机制,每年适当建立城市管理奖励专项基金,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考核等级发放,定期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公布考核结果,激发城管人员的工作热情,调动各区域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城市管理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加大市城管委对各区县(市)、市直有关单位监督考核力度;加大市城管执法部门对全市城管系统的监督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的评价激励方案,将城市管理工作作为各区的重要考核指标和考核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全方位的考核奖惩体系。在干部晋升和人才选拔过程中,充分考虑工作部门和个人工作的考核评价结果,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职晋级紧密挂钩。
本规划适用于长沙市市区范围内,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城镇范围内可参照实施。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