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十三五”城市管理规划

2017-01-03 环卫科技网 A+  A-

  (三)开放便捷资源共享

  加强新建街区的规划和设计,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通过把控地块尺度来确定适宜的街区规模,形成合理的路网结构,提高城市空间利用率。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逐步打开,综合考虑地区交通条件、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及居民意愿等因素,通过存量更新打通断头路,改善微循环,促进资源共享。

  二、健全管理标准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走在前列”的工作部署,打造“洁净、清秀、靓丽”的宜居环境,实现城市维护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系列标准。

  (一)完善城市维护管理标准体系

  根据品质长沙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修改《长沙市城市维护管理执法工作标准规范》,完善《长沙市市政维护作业标准》、《长沙市市容环卫维护作业标准》、《长沙市街道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管理规范》、《长沙市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长沙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管理规范》、《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技术规范》、《长沙市交通隔离设施维护清洗作业标准》、《长沙市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标准》等标准规范,形成完备的城市维护管理标准规范体系。

  (二)完善城管行政执法规范标准体系

  根据法治长沙建设的要求,完善《长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长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长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执法标准,形成全面的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标准体系。

  (三)推进城市管理品质提升综合整治

  按照《长沙市城市管理品质提升综合整治指南(试行)》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街道绿化、城市家具、建筑立面、夜景亮化、市容环卫设施、社区环境等综合整治,不断完善综合整治标准。

  (四)制定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移交标准

  根据《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移交暂行办法》和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按照品质长沙建设要求,制定市政道路、绿化景观、环卫、交通等基础设施的移交标准,促使市政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建设阶段参照移交标准组织实施,形成城市管理与规划建设无缝对接。

  三、加强法治建设

  (一)法制完善

  深化法治长沙建设,让法治成为城市管理的基本方式,加快构建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要的城市管理法治框架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城市管理的地方立法工作,健全法规保障体系,实现改革创新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建立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强化城市管理法制保障。根据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新情况,抓紧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快修订《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加快制定《长沙市城乡环境卫生与市容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景观亮化管理办法》、《长沙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长沙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长沙市路面沥青混凝土旧料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一批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建立完备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二)司法衔接

  建立市、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推进城管为先锋、公安做后盾的互为支撑模式,加大打击妨碍城管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要加强法律指导,及时受理、审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案件。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不畅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设立城管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公证室、城管专业法庭、城管行政执法处罚中心,加大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决定和司法强制执行力度。

  (三)执法规范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理顺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城市运行高效有序,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的必然选择。

  1、严格执法

  对各类违法行为从严执法、从重处罚。构建市区联动、内外结合的督查监管体系,实行经常、严格、全覆盖的执法督查。建立网格化巡防制度和违章违建管理责任制度,完善源头发现监控网络,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市级加强对各区县(市)城管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完善以区为主体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防违控违网络;整合执法力量,严格各项城管执法工作的落实。

  全面调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职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依法编制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制定全市统一的执法制度,确保执法程序完善、办案流程规范、办案时限明确。

  严格执法管理,坚持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由市城管执法部门统一集中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问责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队伍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实行工作成效与个人业绩挂钩。强化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违规干预。按照“区主导、市审核”原则,严格落实对区域城管执法部门的双重管理,各区新进和调出城管执法人员须报市级城管执法部门审核备案。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