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十三五”城市管理规划

2017-01-03 环卫科技网 A+  A-

  (五)增强城市亮化维护

  城市亮化日常维护是提升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重要途径。

  1、亮化管理完善

  对已有亮化设施的公建项目(公园、桥梁、城市广场、公共建筑等)进行提质改造,确保夜景亮化设施完好率达到96%以上;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的联系,推进对遗留问题的解决,深化对单位自建楼宇亮化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等地段的道路功能性照明的监管,定期考核亮化区域;消除黑暗街巷、无灯路段,整体提升城市照明水平。试行灯光节庆活动,在重要节假日,举办具有湖湘文化标识、体现山水洲城形象的灯光展活动。

  2、亮化科技含量增加

  实施路灯节能项目,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节能新光源、新技术、节能环保型产品,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达95%以上,定时启闭亮化率达95%以上。以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为基础,建设夜景亮化控制系统平台,扩大城市照明智能监控范围,实现城市照明设施的遥控、遥测、遥调、遥视,并与办公自动化相结合。加强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应用研究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进行推广。加快城市照明夜景亮化基础设施数据库建设,摸清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设施的使用年限、光源种类等基础数据,落实分类分标管理。

  (六)完善交通设施与路名牌维护管理

  1、城市交通优化管理

  坚持公交优先策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不同交通工具之间的衔接,推广城市交通微循环系统,提高路网运行效率。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整顿机动车交通秩序,严查重点区域、主次干道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道停车及非法挪用、占用停车设施等违法行为。加强交通智能化管理,推出重点区域停车诱导,缓解停车难问题。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停车场建设,鼓励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到2020年,力争都市区范围内社会公共停车场点位达到650个以上,新增停车泊位15万个以上,基本解决停车设施供需矛盾,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安全便利、协调发展的停车管理格局。

  2、交通隔离设施维护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规划参与,与住建、规划、交通等部门联合、联席、联动,主动对接全市新建道路、桥隧及快速化通道等工程项目建设,提前介入,确保新建道路的交通隔离设施建设符合全市统一规范。推进交通隔离设施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效能,确保交通隔离设施清洗、维护的管理实效。对故意破坏、损毁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道路交通隔离设施管理的良好秩序。加强与交警部门的联动,做好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优化、紧急任务临时开口、活动护栏设置调整等工作。

  3、道路名牌维护管理

  明确全市道路名牌规划设置要求,对道路指示牌进行整治、优化,使其更明了、醒目,方便行人。加强道路名牌的维护,进行长期、持续的清洁、清理、修缮,保障设施的实用、绿色、美观。完善城市道路名牌设置统一规范,制定相关的养护管理规章和配套制度,引进社会资本实施的新型道路名牌的建设,确保道路名牌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加强监管和维护考核,对于破坏道路名牌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七)整顿户外广告招牌

  按照“控制数量、合理布局、提升档次、丰富形式、确保安全、绿色环保”的要求,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严格户外广告招牌审批,提高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户外广告招牌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精品化道路。

  1、户外广告管理

  实行公开拍卖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位置使用权制度,推进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公开招标、拍卖。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违规、超期、低档以及设置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实现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全面清理不符合城市容貌规定和设置技术规范的户外广告,消除户外广告设置过多、过杂影响市容的现象,提高广告设置档次,使户外广告与城市景观更加协调。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尽快制定户外广告设置总规划和详细性规划。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规定,坚持总量控制、布局合理,做到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城市主次干道、重点地段、重要区域应当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施的数量、位置、形式、规格等内容,对其材质、色彩等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城市其他道路、地段、区域,根据需要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完成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施方案,促进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率达到80%以上。

  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赢利性广告和公益性广告空间格局,在赢利性广告中,实施绿色新型产业广告优先战略,扶植创新型产业;以美化城市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品味、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创新为目标,引导市场合理利用和创造性开发户外空间资源。

  2、户外招牌管理

  制定《长沙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结合道路修缮、道路整治,沿街建筑物立面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统一设计、改造,提升整体品质和形象。开展户外招牌设置情况普查,建立全市户外招牌管理情况档案,组织、督促违规设置户外招牌的业主进行修改、拆除或清理。各区城管执法局、街道(乡镇)主动服务,加强户外招牌的备案管理;单位名称牌匾和建筑物名称牌匾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不影响整体周边环境的前提下规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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