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垃圾处理费仅60元/年 征收率不到五成

2013-08-28 正北方网 作者:张国文 A+  A-

  针对众多市民的疑问,王爱英解释,物管费与垃圾处理费是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环卫部门不可能有精力顾及到每个小区的垃圾处理,因此环卫部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的服务范畴只是托运和处理小区单位已处理好的垃圾。而整理每个小区的居民日常生活垃圾,将其送进环卫部门无害处理轨道则是物业服务的一部分。物业公司在收费时应该向居民解释清楚。

  这个费用由谁来收?

  本报近日接到的多个热线电话反映,首府环卫部门派出工作人员上门向住户征收垃圾处置费。不少市民表示疑惑。“这个费用以前都是物业公司或是居委会这些单位收的,怎么突然换了单位收?我们担心遇到骗子,但是要是不交又害怕被罚款。”8月19日,家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亭嘉园的住户张女士对记者说。当日,张女士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本月初,一名自称是回民区环卫局的工作人员敲其家门,“他拿着一张收费通知,还有一叠发票,还佩戴着工作证,说要向我征收垃圾处理费,每户每年需交60元。因为以前垃圾处理费我都是交给物业公司的,担心上当,所以这次我最终没有交费。”在采访中,记者在回民区很多小区看到,单元楼门上面贴出了征收垃圾处理费的通知。呼和浩特市环卫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交纳垃圾处理费时一定要仔细核查,收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收费,如果收费人员不亮证或不能出具相应票据,居民有权拒绝交纳,并且举报。

  王爱英介绍,目前,首府环卫部门征收垃圾处置费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市四区环卫部门收取、委托辖区街道办事处收取以及物业代管收取。以上收费方式都是正规渠道收取,希望市民配合。

  收了的钱花在哪儿?

  首府每年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都花到哪儿了?针对市民关注的问题,8月15日,王爱英解释,垃圾处理费主要用途有两个:一是将垃圾转运到垃圾处理场产生的费用,二是在垃圾处理场将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置产生的费用。据了解,首府正式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各区环卫部门从账面来看收取费用数额庞大,但对于实际所需花费而言,这一数额也仅是杯水车薪。

  以往,各区环卫部门通过收集车方式,到生活小区垃圾收集站拖垃圾,在开征垃圾处理费后,因垃圾处理费里包含了运输费,即从生活小区垃圾收集站把垃圾运到中转处理场属于收集环节,不能再收取代运费和其他费用。生活小区范围内清扫、收集垃圾到垃圾收集站的费用不包含在内,生活小区的清扫保洁费用已在物管费中收取,与垃圾处理费并不重复,城市主次干道及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费用一直是由财政承担,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比对】收费标准看个明白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首府垃圾处理费的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以《内蒙古自治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和2006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呼市地区垃圾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为主的相关文件执行。

  据了解,垃圾处理费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原则核定,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计收。垃圾处理费计收标准为:城市常住和暂住人口按户计收,每户每月5元;商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室内的每平方米每月0.3元,室外的每平方米每月0.1元;宾馆、招待所,每床每月1.5元;大中专院校每月每人1.5元,中小学幼儿园每月每人1元;部队每月每人1.5元;集贸、农贸、工业品市场每摊位每天2元;临街固定经营单位每平方米每月0.3元;早市、夜市每摊位每天2.5元;餐饮业每座位每月3.5元;洗浴娱乐业含餐饮的每月每平方米0.5元,洗浴娱乐业不含餐饮的每月每平方米0.4元;建筑垃圾处理费按吨位收取,每吨10元;生活垃圾处置费每吨50元;粪便处理费每吨12元;清理厕所、污水、化粪池每吨30元;使用水冲公共厕所每人每次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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