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04-15 环卫科技网 A+  A-

  6.环境卫生意识淡薄。由于村民长年形成的生活习惯,普遍对环境卫生意识不高,再加上村庄远离城区,使较多村民对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不够积极主动,更有一部分村民认为农村的环卫基础设施就这样差,再怎么搞也赶不上城里水平,甚至于部分乡镇村干部都存在这种认识。
  四、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建议
  加快推进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必须从我市城乡环卫实际出发,着力在城乡环卫规划、经费保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是一项惠及城乡居民的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具有无可估量的社会效益。因此,在我国当前的体制机制下,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就必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领导。一是在市、县(区)、乡(镇、街道)建立一个垂直管理、精简、高效的组织网络,专门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二是将乡镇农村环境卫生工作纳入到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中,纳入到全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中,加大对乡镇农村环卫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二)进一步理顺环卫管理网络。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环卫管理网络,充实基础环卫力量,明确界定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环卫管理权限,建立起市级环卫部门为指导、县(区)为核心、乡(镇、街道)为重点、村居(社区)为基础的环卫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在环卫机构之间形成相对应的上下管理关系,确保环卫监督、检查等职能落实到位。
  (三)科学制定城乡环卫专项规划,统筹城乡环卫设施设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涉及城、乡环卫两个复杂的动态社会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要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和城乡环卫发展相对不平衡的现实情况,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环卫专项规划。一是因地制宜制定环卫专项规划。在制定城乡环卫专业规划时必须根据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特点、产业结构、生活习俗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卫专业规划,防止环卫项目建设、拆除的随意性。二是把城乡环卫专业规划纳入城市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在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前,优先保证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和用地,从根本上保障环卫配套设施的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监督监管体系。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专项规划监督监管体系,既要落实环卫设施配套建设规划的要求,又要将环卫设施建设纳入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范围,对环卫设施实行全程监督,保障城乡环卫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四是环卫设施建设、运行统筹化。在全盘考虑城乡环卫基础设施情况下,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打破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各自为政”的垃圾收、运、处局面,整合资源,减少或避免资源的浪费,实现环卫设施设备的合理布局。
  (四)完善投资机制,确保资金到位。建立完善合理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资金保障措施,是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正常运转的关键。为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健康长效发展,应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向上争取一块、财政投一块、村居集体出一块、社会帮扶一块”的办法筹集资金。一是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的同时,将环卫一体化所属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根据城乡环卫专项规划和城乡环卫运行需要,结合实际运行成本等情况,按照逐年递增的模式,编制城乡环卫一体化经费预算,切实保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明确哪级政府财政具体保障哪块费用。二是将一定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或以奖代补等形式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给予经费倾斜,保障必要的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及正常运行。三是积极引导村居(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以增加环卫资金投入。四是通过宣传引导,鼓励社会各界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捐助,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并完善相关的法规政策、资金保障机制,确保环卫市场化运作的良性、健康发展。五是加强资金的使用监管,资金由政府财政统一划拨到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统一控制使用,实行专账管理。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资金的审核、划拨、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管,保证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五)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有章可循,必须建立完善包括经费保障、作业质量标准、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媒体通报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考评奖罚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业绩考核挂钩,将考核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避免出现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反弹现象。二是建立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管理责任制,细化作业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做到定员、定岗、定任务,确保垃圾得到及时的收运处理。三是逐步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形成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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