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3-02-22 环卫科技网 作者:  A+  A-

4.3.2.2.4 可增设第三卫生间,内设残疾人、老年人及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相应洁手设施,无障碍通道,足够的空间等配套设施。
4.3.2.2.5 可增设清洁工具存储间,内设分类贮存设施、拖布池等清洁用具的设施。
4.3.2.2.6 可增设保洁工作人员休息室,内设工作服存放柜、洁手设施等。
5 卫生学评价指标与限值
5.1 评价指标与限值
5.1.1 公共厕所的媒介生物、臭味气体、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卫生学评价指标与限值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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