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提出。本标准由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和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杭州舞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塑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理工大学、上海田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南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上海睿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燕、高东峰、罗岩、王永刚、付允、李晓、刘强、林翎、王爱华、张伟强、胡彪、胡喜超、吴玉锋、朱宽、陈鸿东、陈进豪、朱艺、杨朔、赵琬莹、王秀腾。
本标准规定了废塑料回收的总体要求、收集、分拣、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除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收集、分拣、贮存及运输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