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影响

2012-02-09 特区城市管理 作者:濮加友 A+  A-

  城管执法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城管执法部门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等。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城管执法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综上所述,城管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更多,程序更严,时间更短,受制约的因素更广。这在拆除违法建筑方面体现尤为明显。城管执法部门必须组织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推进城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写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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