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大众印象中的城管执法(社会上俗称城管)究竟如何?上海交通大学暑期“卫城之道”社会实践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大量的调研,试图破解难题、提出对策。这一团队是一支由上海交大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法学院、媒体与设计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博士生、研究生和本科生共同组成,涉及4大院系5个专业,共有11名成员。
为了探寻并还原真实现状的城管,挖掘在城市管理中的执法问题和深层次原因,他们历时11天,通过访谈调查、跟踪执法,提出了“三规范一对话”、“政府担当”、“民众理解”和“媒体正视”等建议以供参考。
一、 探寻并还原真实现状的“城管”
城管执法不能暴力执法、也不能放任市容市貌脏乱不堪。同时,还需处理好与百姓的关系,真正实现城管执法权力与义务的一致。
1、 探究城管执法的困境。
城管执法面临着几多的困境,主要体现在这六个方面:一是法律支撑不足,权职不对等,执法手段匮乏。正因为没有专门的法律(即城市管理法)给予城管的支持,当城管与商贩发生冲突的时候只能当作民事纠纷来处理。其他部门虽委托给城管部分执法权,但是相应的执法手段没有给城管。如公安机关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而城管是没有的。城管只有教育,处罚,暂扣物品三种执法手段。其中,针对个人处罚只能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暂扣物品也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领回去。这样造成违法的成本很低,跟商贩的利润比起来,商贩宁愿冒着犯法的危险也要继续摆摊。二是城管队伍地位不明。城管的执法权,是受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委托的执法权,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是城市管理中位于决策与执行之间的一个末端环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设置,本是为了因城市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决策与执行在一定程度分离后加强相互监督、协调和整合以加强执行效率的。但是,由于部门之间的搏弈,综合行政执法往往很难实现,实际上是各部门“管不好或不好管的”让给了“城管”来管,这在许多地方使得“城管”成了各类社会矛盾的焦点和成为城市管理的“垃圾桶”。三是执法对象复杂。“城管”面对的执法对象有少数民族,劳改犯,待业下岗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和流动人口、乞讨者等等。这些群体情况不同人员复杂,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社会、对生活、对生存的各种怨气和矛盾。四是掌握的社会资源不足。虽然一直强调城管执法应该“堵疏结合”,但是他们并没有能调控场地、资金和土地资源等权力。比如,对商贩的疏导,没有一块专门的疏导的地方很难做到疏通,所以只能不断地增加执法次数的管理,这样一来就加大了执法成本。五是部分媒体片面宣传,推波助澜。有一些媒体为吸引和片面迎合大众眼球和心理,把城管成了发泄的突破口。又因为媒体不能负面报道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但却可以报道城管执法部门,所以城管的负面消息就显得很多。六是城管执法队员心理没有安全感,更没有职业的成就感。表现在很多的流动商贩团伙化、同乡化对城管队员的威胁,甚至是人身攻击肢体碰擦。又由于受到部分群众的误解,有的时候反而会因为从事这个职业而被侮辱,久而久之城管队员就没有职业的成就感。
2、探寻执法冲突深层次原因。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匮乏,城乡差距过大。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尤其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导致大量的外来人口、农村人口的进城务工。而由于城市消化能力的有限,这些外来人口、务工人员难以找到正式工作,鉴于由于文化和技能等各种因素极大多数的人只能靠摆摊等非正规的方式谋生。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对城乡居民区别化对待,也使得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困难。
二是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尖锐化。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就是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期,各类社会矛盾错综交织,有的还特别尖锐。比如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东西部区域的经济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越来越大以及公权力的腐败等等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这不仅阻碍了经济发展,又激起了民众的愤懑和呛声。在这一时期中,当出现城管与被管者发生纠纷时很容易惯性使然地把意见与愤怒直接转移到城管执法者的身上。
三是利益驱动。经济社会,利益是行为的指挥棒。无可否认,在经济社会里仍然有为数不少的商贩是因为有利可图甚至为暴利可图而铤而走险。比如说,在徐汇区梅陇附近曾经有一位卖假劳力士的商贩,成本价一只为50元不到,却能以150-200元卖出,每天能够售出50只利润便十分可观;一个大排档店一个晚上就可以赚500到600元。这些就容易导致他们会去违法,会去和“城管”周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