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立法与城市废弃物管理

2008-09-11 互联网 作者:任丽琼 林逢春 A+  A-

2000年颁布的《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法》具有宪法的作用,指明了日本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明确提出“循环型社会”和“可循环资源”的基本概念,希望通过建立循环型社会,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其下设的两部综合法为《废弃物处理法》和《资源有限利用促进法》,几乎包含了日本近一半的城市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对于各类废物的再生利用和最终处置做了统一的规定[8]。《建筑材料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化学物质排出管理促进法》、《多氯联苯废弃物妥善处理特别措施法》、《容器和包装物的分类收集与循环法》等则是具体操作层面上的限制,是综合性法律的专项化。
2.德国
德国是世界上循环经济立法走在最前列的国家,早在1972年就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1986年的再次修改,末端治理转型为源头治理,但该法还只是循环经济立法的雏形。1991年制定的《包装废弃物处理法》,设定了包装物循环利用目标,世界上第一次将循环经济概念引入国家法律。而1996年提出新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则是目前德国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在基本法的指导下,德国又根据各个行业不同情况陆续制定了促进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废木料处理办法》等[9]。德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已对世界各国产生巨大影响。
(二)网络型立法模式
美国循环经济立法模式不同于日本、德国模式,没有指导性的基本法,没有从上而下的逐级论证,而是相互联系的如蜘蛛网型的法律体系。
美国至今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循环经济法规,除了现有的《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以及《污染防治法》,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还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加州于1989年通过了《综合废弃物管理法令》,要求在2000年以前,50%的废弃物必须通过源消减和再循环方式进行处理,未达到要求的城市将被处以每天1万美元的行政性处罚。佛罗里达州向本地市场出售的所有饮料容器征收5美分的预付处理税,所得钱款直接划入该州循环发展基金,以开展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研究[10]。美国循环经济立法主要理念是进行源头控制,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利用效率。
目前,北美、欧盟各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模式均属于网络型立法模式,但金字塔型立法模式更深入、全面。结合中国特有国情,日本、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模式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先在各个不同领域单独立法,待条件成熟再制定统一循环经济基本法以统领各单行法。

3.中国循环经济立法进展
1985年国务院批准了《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的若干规定》,针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并附有相关的产品和物资的具体名录,促进我国资源有效利用工作的开展。1997年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颁布了《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要求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清洁生产纳入已有的环境管理政策,有效促进了清洁生产工作的开展。2002年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为法制化、规范化的清洁生产开了世界先端,是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进步[11]。
2005年7月我国启动了循环经济立法程序,历时两年多的调研,《循环经济法(草案)》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首次提交审议。冯之浚认为我国循环经济立法具有五大特征: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协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共同起草,层次高、立意深,表明这将是一部涉及众多相关部门的综合性管理法律;遵循“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第一法则”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减量化”和“流量、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一部减量化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全过程治理法;针对钢铁、煤矿、化工等高资源消耗行业,专门设立了重点企业管理制度,明确提出节能减排要求,并定期进行审核;配套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支持体系将陆续推出,现已有关于节水的《用水单位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水嘴用水效率限额及等级》等10项配套文件;八项制度(循环经济规划制度,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循环经济的标准,标识,标志和认证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对重点企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定额管理制度,产业政策制度,政策激励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责任的有关制度)准确地把握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本质要求,将确保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和高效运转[12]。
循环经济法(草案)共包括七章节内容,第二章规定了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如循环经济评价考核制度、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等;第三章的减量化涉及到各项产业政策和设计要求;第四章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则包括了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用水、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建筑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等。针对激励机制和法律责任也各用了一章的篇幅进行详细说明。

三、城市废弃物管理
比较各国现有的循环经济立法体系,发现废弃物的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始终占据重要位置。德国和日本等已将“一个时空的废弃物可能是另一个时空的宝贵资源”的意识贯彻到日常生活中,将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作为衡量城市生态化的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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