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E2血吸虫毛蚴与原生动物的区别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潘顺昌、严秀宜、潘长庆。 本标准经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环境卫生标准分委会评审通过。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