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据铜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4月12日发布的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信息(第二次)显示,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拟掺烧一般工业固废100t/d,具体为市政污泥50t/d(16500t/a)、医疗废物残渣20t/d(6600t/a)、复烤厂烟叶30t/d(9900t/a)。
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2017年8月竣工。概况如下:
名称: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地点:铜仁市碧江区河西办事处新庄村(铜仁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投资:28910万元
规模:日焚烧生活垃圾600t,年处理垃圾21.9万t,配置2台300t/d的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0.96×108kwh,其中上网电量约0.7584×108kwh,自用电量约0.2016×108kwh(自用电率21%)。
服务范围: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及江口县。
占地面积:29000m2
劳动定员:全厂定员为70人,其中生产人员为60人,管理人员10人。
年工作日:8000h。
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实际处理能力因生活垃圾产生量的季节性波动而浮动,处于450~510t/d之间,处理负荷达到75%-85%。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改单第6.2 条,“在不影响生活垃圾焚烧炉污染物排放达标和焚烧炉正常运行的条件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在此背景下,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一方面为满足富余垃圾处理能力,另一方面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高碧江区及周边地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及处置率,降低一般工业固废污染环境的风险,拟利用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焚烧炉对不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可燃性一般固体废物(市政污泥、医废残渣、复烤厂烟叶)进行掺烧处理,实现一般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及资源化处理。
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运行正常,铜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无需新增设备,无需新增人员,全部依托现有的铜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焚烧系统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大大减少填埋而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同时也减少了填埋对地下水和填埋场周边的大气污染,有利于实现资源再利用(燃烧产生的热量可回收用于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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