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6月6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示,宣布拟对《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环评文件公示期从6月6日-6月12日共5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位于济南市长清区马山镇季庄村东北山峪,规划占地面积9.3993公顷,总建筑面积约40879平方米。项目新建2条处理能力500t/d生活垃圾焚烧线(掺烧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厨余固渣,2种工况:生活垃圾1000t/d;生活垃圾800t/d+厨余固渣200t/d)、2台49.8t/h余热锅炉和1台20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建主厂房(一体化布置,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系统、余热锅炉、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间、汽机间、中央控制室、高低压配电室、接待大厅及稳定化车间等)、污水处理站(包括渗滤液处理站、循环水处理站及事故水池)、炉渣综合处理车间、飞灰暂存仓库等。工程总投资627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08万元,单台焚烧炉年运行8000h,设计规模为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1000t(全厂33.3万t/a),当生活垃圾处理量不足时协同处理南侧济南市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厨余固渣200t/d(6.67万t/a),全厂发电量1.6亿KWh/a。炉渣制砖采用湿式破碎、跳汰、分选等工艺综合处理制成免烧砖外售,年产3500万块。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认真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设立围挡、洒水压尘、物料遮盖、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出口地面硬化处理、采用预拌混凝土等控制措施,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采用低噪声的建筑机械和施工技术、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建筑垃圾、渣土及时回填或定点填埋,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等。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厨余固渣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卸料、储存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消石灰等物料存储、飞灰稳定化过程、炉渣制砖工序产生的粉尘等。
(1)垃圾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炉内喷尿素)+半干法脱酸(石灰浆溶液)+干法喷射(消石灰干粉)+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烟气净化处理工艺,二噁英类通过“3T+E”燃烧控制,同时在袋式除尘器入口部的烟道喷射适量粉状活性炭。
每台焚烧炉配备一套独立的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和一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处理后的烟气通过120m高外包钢筋混凝土套筒的钢制烟囱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焚烧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脱硝系统产生的逃逸氨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中浓度限值。
(2)做好恶臭气体污染控制工作。合理选择垃圾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车须密闭且有防止渗滤液滴漏措施;卸料大厅出入口设置空气幕帘进行隔离,垃圾池采用负压运行,在卸料大厅与垃圾池之间设置若干可迅速启闭的卸料门;垃圾池上方设有风机吸风口,抽吸臭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保持仓内呈负压状态;采用全密闭自动装卸垃圾专用车辆,设卸料平台冲洗装置;规范垃圾贮存坑的操作管理,利用抓斗对垃圾不断进行搅拌和翻动,避免垃圾的厌氧发酵,减少恶臭的发生;对垃圾渗滤液通廊、收集池及渗沥液泵房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渗滤液处理站的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系统事故池、反硝化池、脱水清液池、污泥池、浓缩液池等均加盖封闭,收集风管收集的恶臭气体作为一次风,送入焚烧炉高温燃烧处理。UASB厌氧反应池收集风管收集的沼气通过管道输送到沼气专用燃烧器进入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优化螯合剂类型及添加比例,飞灰稳定化间废气经收集作为二次助燃风进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臭气污染物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要求。
(3)做好粉尘控制工作。主厂房卸料大厅在进、出口和卸料门处设空气幕,整个大厅和燃料储坑采用负压运行,抽取的含尘空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用空气;炉渣由出渣机排至渣仓密闭存储,烟气净化系统收集的灰尘均由刮板输送机并经斗式提升机送入飞灰仓,飞灰收集、输送、稳定化处理过程全密闭进行;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均设置仓顶布袋除尘器。炉渣制砖综合利用车间炉渣由专用密闭渣车自主厂房渣池运输至综合利用车间内封闭的渣堆存放,炉渣制砖综合利用车间顶部设置喷雾设施;炉渣堆放区单独密闭,单独增设喷雾装置。制砖工序上料、破碎等易产尘工序,加设集气罩收集粉尘至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后由高19m排气筒排放。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拟建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垃圾区冲洗废水、生活及化验室废水、化水间除盐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排污水、循环水处理站反冲洗废水、污泥压滤废水及炉渣制砖工序废水除尘、水洗、沥干等。
(1)设计处理规模160m3/d的中水处理站,采用2台80m3/h的一体化净水器处理济南市西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出水作为工业水源供给厂内各用水工序;除盐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F+2级RO+EDI”处理后供给锅炉,浓水及反冲洗废水用于出渣机补水;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MBR系统+消毒池”工艺处理实验室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水池;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工艺为“预处理+厌氧+两级硝化/反硝化+MBR+NF纳滤膜+RO反渗透+DTRO+MVR”,主要处理全厂垃圾渗滤液、垃圾区冲洗废水、污泥压滤废水。废水经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回用于循环水池。DTRO浓水回用于石灰石制浆,不能利用部分经MVR减量化暂存于母液储罐,待焚烧炉热值高时回喷焚烧炉;循环水处理站,设计采用重力式无阀滤池及造粒软化法两种处理工艺并行处理,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无阀滤池反冲洗废水泵至中水处理站沉淀池处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原则将厂区划分为不同的污染防治区,废水输送管道、主厂房、烟囱等重点污染防治区和综合泵房、清水池等一般污染防治区落实防渗措施。根据地下水流向,设置3眼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区域地下水水质和土壤监测并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固废
采用添加螯合剂稳定化技术对垃圾焚烧飞灰进行无害化处理,稳定化后的飞灰经浸出毒性鉴别满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关于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进入垃圾填埋场的要求后运输、处置环节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妥善收集暂存后送至济南第三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飞灰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达到《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相关要求;焚烧炉渣属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制砖外售;污水处理系统污泥、仓顶除臭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土壤
制定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落实源头控制及过程防控措施,土壤环境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风险筛选值要求。
5.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锅炉房和发电机房内壁衬隔声材料,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贡献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
6.环境风险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储存、使用和运输危化品,关键装置采用自动控制和监测系统,垃圾焚烧系统双路供电,严格控制炉温和烟气停留时间等设计参数,新建焚烧炉配套安装焚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和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轻柴油罐采用地埋式卧式储罐,设置事故废水收集导排系统并与事故水池(500m3)相连接,厂区雨水总排口设置切断措施,完善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监测预案等。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四、相关部门意见
1.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实施方案(2019-2030年)>的通知》
2.《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核准的批复》(济行审工字〔2022〕415号)
3.《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4.济南市城乡水务局《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泉水保护意见》
5.济南市长清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有关事项的复函》
6.济南市文物局《关于济南市(长清马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供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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