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垃圾填埋,因为具有减量效果好、占地小、资源化程度高等优点,垃圾焚烧正成为政府主推的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前段日子,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
伴随着垃圾焚烧快速发展的事实和政府部门热切的期望,垃圾焚烧项目在各地也引发着更多的群体冲突。比如今年4-8月,海盐、仙桃、南京、肇庆等地就发生了民众反对垃圾焚烧的集体事件。仙桃市市委书记胡玖明也因处理群体事件不力被免职。很多媒体将这些冲突归因为“邻避效应”。
根据百度百科解释,邻避效应(Not-In-My-Back-Yard)是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综合其他资料和上述解释,大致可以得出两个判断:1、邻避事件中的民众行为属于高度情绪化的非理想行为;2、行为的原因是: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受到诸多负面影响,而不管负面影响是否是真实的,还是只是因为担心;3、行为的基本诉求和目的是“不要建在我家后院”,停建,或者在他处建,具有明显的私心。
那么在仙桃事件中,民众反对的原因和诉求到底是什么?
人民网曾撰文,仙桃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如下图:
垃圾焚烧厂所在地址(干河办事处郑仁口村,图1所示),距离仙桃市人民政府,与仙桃市第十一中学、学府运动公园等市民较为关注的场所远近差不多,甚至距离前者更近。
而民众反对垃圾项目建设的理由,综合媒体报道和网友论坛的讨论,以下网友的观点相对具有代表性:
原因可总结为两点:1、不是因为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厂,也不是因为建在“我家旁边”,而是垃圾焚烧厂不应该选址在市中心这样人口密集的地方。选址或许不符合相关安全规定。有“邻避”的原因,但不全是因为“邻避”。2、而且仙桃垃圾焚烧厂未来不光处理仙桃的垃圾,还有可能处理天门、潜江的垃圾,不能为仙桃民众带来更多利益,苦了仙桃人,幸福周边人,不公平。有邻避的因素,但更多是理性的价值考量。
在此之外,对政府和运营企业的不信任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
最后,一些房地产从业者的蛊惑,以及居民出于房产价值贬损的考虑也是原因之一。
说了这么多,其实不难看出,民众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反对,有“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因素,但反对更多是基于对政府决策和监管的不信任:大家不信任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公平性,以及监管的力量。
而根据百度百科里的解释,在导致邻避效应五方面的心理与认知因素中,不信任政府和项目发起人,以及知识与信息欠缺排名前二。这二者虽然可以加剧民众对于政府决策负面影响的担心,但对这二者本身的诉求,却又不能说仅仅是基于“邻避”的考虑。
在仙桃的群体事件中,对利益的理性考量,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邻避效应”中的目的诉求。“不要建在我家后院”和“不能建在市区”,有“不要建”的相同,也有立足点的明显不同。而对政府的不信任,则在担心负面影响之外,应该也有对政府办事不力的愤慨和排斥。对于信息公开并不买账,也有大家对于程序合理性的追求。
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商学院能源及环境经济管理学者谭浩曾撰文表示:一些人认为这些抗争实际仅仅出自“邻避”居民自私的利己主义,用“邻避效应”这个带有贬义的标签也通常带有道德上的谴责意味。用“邻避效应”来解读中国居民对大型公共项目的抗争,看似有理,实则忽视了这些项目在决策和执行中的重大缺失。
在传播学领域,新华网舆情分析师詹婧曾阐述过一种“舆情搭车”现象,指在一种重大事件中,常会有一种与之相关的关注点被发掘并借着热点而传播,比如从“我爸是李刚”到爆料校长抄袭,从“哈尔滨天价鱼”到不满旅游市场乱象等等。从这个角度,垃圾焚烧群体事件,在“邻避”之外,应该也有不少民众对于政府管理不满的诸多话题和情绪搭车。
所以,把垃圾焚烧群体事件简单冠之以“邻避事件”,其实会让一部分民众被舆论误解,让民众对政府的更多诉求被掩盖,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政府宣传的“借口”,不能对症下药,自然也不利于问题尽快找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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