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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特许化”!莫让环卫经营权沦为融资工具
6天前
来源:环卫科技网
作者:zbl
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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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环卫科技网曾发布推文《多地环卫特许经营按下“暂停键”》。文章指出,受1013号文等政策影响,多地暂停或终止了环卫特许经营项目的采购。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限制了“特许”,但各地政府通过出让环卫资产“融资”的脚步并未停止……

就在6月30日,又有两地成功将环卫经营权或使用权以“高价”转让了。

武汉市硚口区环卫园林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使用权有偿转让

中标单位:硚环(武汉)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96934.99万元

期限:30年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

中标单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0000万元

期限:20年

其中,武汉市硚口区项目实施内容包括古田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含配套环卫车辆设备)、古田大型垃圾转运站旁闲置地块配套建设废塑料回收处理生产线及设置生态停车场、硚口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及场地的有偿使用。由中标企业为硚口区提供垃圾压缩转运服务,开展相关配套生活垃圾资源化分拣回收及停车位、公园配套服务及场地的运营,并有权收取垃圾压缩中转服务费用、分拣垃圾销售收入及相关停车费收入、公园配套经营服务项目收入。

南通市经开区项目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环卫作业区域进行资产梳理,并将其经营权移交给经营者。

而两个项目的中标方均为当地国有全资企业。

实际上,地方政府出让环卫经营权在近年来屡见不鲜,只不过前些年更多叫“特许经营”,而今年开始“去特许化”。

那么,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到底有何区别?

从理论上看,经营权是指在特定的法律与经济框架下,由部门、企业或个人对特定资源、资产或业务进行管理和运营的权力。这种权力涵盖了对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控制权,既包括对有形资产的管理,也涉及对无形资产(例如知识产权、商誉等)的运用。

特许经营权则是指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由政府通过合规的特许经营模式授予特许经营者,使其享有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并获得收益的权利。

特许经营权是经营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特许”具有排他性,只有政府通过合规的特许经营模式授权后,才能将对应的经营权转变为特许经营权。

在环卫领域,为何“特许”经常行不通,“非特许”就可以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新政要求特许经营项目必须“涉及固定资产投资”,而“非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不强制要求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资产。

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武汉市新洲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新洲区环卫一体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该项目于5月6日由地方本级国企武汉市新洲问津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62684.71万元(约6.27亿元)的转让费用中标。

该项目的前身是武汉市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刚发布招标公告不久就撞上了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简称“1013号文”)。于是该项目草草收场,改头换面为“新洲区环卫一体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重新完成了采购。

关于该项目的详情,环卫科技网曾于5月8日发布推文《没有“特许”,国企受让本级政府环卫经营权合规合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

细究起来,新洲区环卫一体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经营权转让项目和新洲区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特许经营在实施内容上并无实质差别,近乎一致,更像是为了符合政策,玩了个文字游戏。

另外,环卫科技网注意到,多地环卫经营权的受让对象为地方城投企业。而这类企业拿到项目后往往并不自己运营,而是将项目转包出去。这些城投平台拿到经营权的目的更多是为了“融资”,动辄数亿的转让费为其向金融机构贷款等大开方便之门:

一方面,以经营权为核心,结合项目投资方案(如购置设备、建设垃圾处理厂),向银行或信托公司申请项目贷款,并以经营权产生的政府付费或用户付费(如垃圾处理费)作为还款来源;

另一方面,可通过将环卫经营权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打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BS),在资本市场融资;

此外,将市政环卫经营权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

更有甚者,城投类企业在受让环卫经营权后再分包给民营公司,并要求其垫资。

犹记得,PPP项目之所以进行新政改革,是因为原来PPP模式下的部分项目存在“重融资轻管理”“明股实债”等不规范现象,甚至被异化为地方政府变相融资的工具,加剧了隐性债务风险。PPP新政试图改变上述局面,让项目回归本质,轻资本,重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真正做到“政府减负、资本获利、民众受益”。

然而一个“去特许化”,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环卫经营权并非不能拿去“融资”。环卫服务具有 “投资大、周期长、公益性强” 的特点,长期依赖财政拨款易导致资金不足,尤其在地方财政紧张的背景下,可能出现设施老化、服务滞后等问题。通过经营权融资,政府可快速回笼资金,用于新建环卫设施、升级设备或扩大服务范围,短期内能显著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只是,让融资始终服务于“更好的环卫服务”,而非单纯的“钱袋子补充”,才是其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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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内容,值得赞赏
我很不爽,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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