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是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目前,江苏省共有公共机构28000余家,涉及用能人数1900余万,约占全省总人口的20%以上。主动抓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对于促进社会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全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主动配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筹谋划,积极作为,推动全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统筹思考谋划,健全制度机制
垃圾分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主动配合省住建厅健全制度标准和工作机制。
1.完善制度体系
2017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闻令而动,结合实际制订出台省级党政机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纲》《流程标准》《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指导各设区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参照省级做法,进一步细化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体系。
2.建立标准规范
按照全国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推进的统一部署,2019年结合实际制订出台《江苏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2023年制订印发《江苏省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手册》。在全面总结近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24年8月发布江苏省地方标准《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管理规范》(DB32/T4823-2024),明确了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设施设备配置与管理、宣传引导、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志愿者管理、信息管理、检查与评价改进等13个方面内容,为全省党政机关单位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路径。
3.健全工作机制
2021年联合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驻宁省级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有关工作的通知》,通过明确省级机关单位责任人和所辖区、街道城管部门垃分办负责人等方式,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每半年进行工作情况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我局和省住建厅,推动具体工作落实。根据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局联合省住建厅等单位建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评估机制。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鼓励在公共机构设置回收点,探索应用智能回收终端,建设跨区域跨层级公物仓,加强废弃电子类资产、废旧办公家具类资产循环利用。
二、强化评估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垃圾分类工作重在宣传、难在落实,必须在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上下工夫。
1.开展联合督查
2022年11月份,协助省垃分办组织第三方对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暗访。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联合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5个评估组,并牵头其中一个组,分别对全省10个设区市的20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所中小学、20个医院进行垃圾分类评估。通过调研评估,发现并整改了收集容器布局不合理、数量不配套、宣传培训不到位、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不高等问题,有效推动了相关责任落实。2023年住建部组织的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两项做法受到肯定。
2.开展综合督查
结合全省党政机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检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向源头减量、高效循环利用延伸。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带头推行会议室、办公室统一配置接待用瓷杯,停止使用一次性签字笔,配备可替换笔芯的签字笔和钢笔,纸张双面打印等具体举措;率先建立省、市、区三级联动公物仓,修旧利用办公桌椅等设施设备,相关做法在全国推广;将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投放准确率等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并将范围从党政机关扩展到学校、医院和文体场馆,省、市、县联动进行,促进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近年来在对全省党政机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检查中,提炼的“拼车”“拼单”“拼房”“拼专家”“等勤俭节约的做法,受到省主要领导肯定,并在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3.开展创建审查
2023年初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设区市至少建设3个(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将示范工作纳入地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以及“无废城市”建设行动,并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等活动有机结合。2023年11月份,组织3个小组到各设区市进行现场评审,选树30个省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实现在创建中提高、在提高中示范,体现倍增效应。
三、注重示范宣传,发挥引领作用
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既是垃圾分类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垃圾分类工作的践行者,这种特殊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公共机构应当也必须发挥垃圾分类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
1.发挥示范点作用
2023年7月在南京召开全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现场会,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苏州科技城医院、徐州市鼓楼区大马路小学校等3个国家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重点单位介绍经验,推广相关做法。2024年垃圾分类宣传周期间,各设区市以省级示范点为标杆,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积极营造比、学、赶、超氛围,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发挥志愿者作用
2023年,省机关事务局更新了省级机关志愿者队伍人员名单,设计制作了江苏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logo、队旗、队服,成立了省级机关和13个设区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在此基础上积极向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所属公共机构延伸,根据驻地进行分组划片,成立志愿者活动小组,明确组长单位和4项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全省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2024年5月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发展的意见》后,我们进一步细化相关工作,推动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
3.发挥社会辐射作用
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涉及的业务部门和企业比较多。注重发挥公共机构数量大、分布面广、社会辐射能力强的特点,用自身的良好行为影响带动广大家庭、社区、企业等人员准确投放垃圾,推动整个社会养成准确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能动性,调动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性,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性,推广应用市场化机制、引入社会资源,共同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引领带动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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