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试验调试和验收
1. 调试大纲与方案一定要与项目实际紧密结合,要有参考性与指导性,要具体,有内容,切实有效的能指导调试工作,不主要依靠现场口头指挥,主要靠书面文字形式的作业指导书,或达到操作票程度,要包含系统主辅设备的系统、设备、参数控制、阀门的开关操作等。
2. 各个系统调试后,一定要有调试报告与总结,要有相关的内容(调试内容的落实,调试出现的问题与解决、调试的效果,调试的结论---是否达到设计与厂家的指标参数与满足生产运行要求)。
3. 关于分项与总体验收的问题,不能为了验收而验收急功近利的思想意识,做到通过联合验收发现施工过程与调试过程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了存在的缺陷与问题,但没有及时有效处理,在验收前,与监理单位共同督促落实解决,避免把工程过程中出现缺陷与问题遗留给生产单位。
4. 在整套启动前,就组织进行相关验收,对于出现问题没有落实解决的,绝不允许进入整套启动,对于这一原则,要不折不扣的执行,特别是进入72+24小时运行阶段。
5. 对于通过72+24阶段,各种条件与参数确认,还有待省电力质检中心的验收。一些存在的问题,包括设计、安装、调试及设备厂家的问题,近期内要抓紧落实解决,生产单位不要过分依赖工程项目部,要积极主动跟催与参与,工程项目部与其他参建单位也要全力配合。
6. 消防验收虽然通过职能部现场抽检与资料审核,但对于现场一些隐蔽的问题,生产单位与工程项目部应全面彻底梳理,做到心中有数,把隐患问题尽可能的查找出来,并有效彻底落实解决。
7. 环保验收应提到工程日程上来,进行谋划与先关资料准备。
8. 安评与职评在省电力质检中心对工程整体的验收,必须落实完成,不然变成现状评价了,而不是预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