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8-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QY-ZB-2021-53;
项目名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环卫园林绿化管理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030.84;
最高限价(万元):4030.84;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实施。本项目包含六个子项内容:
1、城区垃圾中转站建设及运营。新建一座垃圾中转站,设计建设一栋综合业务用房,购置配套设备。在新中转站建设期间,对现有的一座垃圾中转站进行运营,待新建中转站建设完毕后启用运营,原中转站由政府自行处置。
2、厨余垃圾末端处理建设运营。建设一座日处理量为2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厂,包含垃圾处理车间、门卫、辅助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完毕后进行厨余垃圾处理厂的运营管理。
3、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采取4分类(可回收、厨余、有害、其他垃圾)模式,针对不同区域生活垃圾产生特点选择分类垃圾桶(配套分类亭)、智能分类垃圾箱、分类垃圾收集站等对生活垃圾进行前端分类。按照4分类模式配套各类垃圾收运专用车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运。预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约400-500个,垃圾清运量约80吨/天。
4、城市道路综合清扫保洁。新平县城建成区清扫保洁面积共计1040451.05㎡,涉及公厕24座。根据需要重新购置一批清扫保洁设施。
5、城市园林绿化及亮化。新平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养护管理的城市绿地368506.71㎡。县城9679盏市政路灯及相关亮化设施供电控制设备的管理维护。
6、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根据相关规范及要求,对现有的一个规模为入场垃圾量约80吨/天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日常运营及管理。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0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18年至今)至少拥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或在运营均可。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有效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环卫类(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或垃圾分类或园林绿化管养等类似业绩。
3.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5日18:00时,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报名并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网上报名成功后,将营业执照副本,介绍信(或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网上报名成功截图界面扫描件发送致QQ邮箱:1846317791@qq.com。
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
方式:网上获取并邮箱确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8-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新平县政务大楼四楼1号开标厅(新平县振新路2号城东客运站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在中标后30日内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全资项目公司,并由该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
2、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交履约担保,各阶段金额为:(1)建设履约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30 万元。(2)运营维护保函的金额为人民币 50万元。(3)移交维修保函的金额,根据项目年度为人民币 20万元。履约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或项目实施机构接受的其他形式的保函。其中:银行保函应由具体相应担保额度的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其形式的保函格式及内容格式应获政府认可。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放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育新路小漠沙小区89号
联系方式:13987710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福润园小区21幢S12号商铺
联系方式:0877-7710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发秋
电 话:1528710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