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11CG2021FW1770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垃圾清运工作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春江路16号
中标金额:7218371.22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陵县城区第九轮环卫垃圾清运工作
服务范围:南陵县城区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4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双红、夏国付、王春媛、胡南洋、崔燕、王成新、张长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351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3、无效投标单位:永昊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三、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规定(一)人员工资)的规定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员工资、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体检费必须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测算,未按上述标准测算,视作该投标为无效。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广场7楼,联系电话:1595535064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
联系方式:0553-6817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花津中路金玺广场7楼
联系方式:15955350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1595535064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单位业绩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