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内海湾南北近岸水域海面及岸基浅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500-202012-04706-0019
项目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南北近岸水域海面及岸基浅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978,000
最高限价(如有):21978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汕头市内海湾南北近岸水域海面及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3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汕头市内海湾南北近岸水域海面及岸基浅滩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从签订合同日起共3年。
4.项目预算:第一标段:保洁范围为内海湾从礐石大桥到海湾大桥之间南岸全长10公里水域(含岸边滩涂堤旁的垃圾捡拾清运),距岸300米,面积300万㎡。采购预算999万元(三年最高限价三年人民币999.00万元,即每年人民币333.00万元)。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提供汕水洁02号、汕水洁06号等保洁作业船2艘,三年共37.2万元在中标金额中逐年扣除。
第二标段:保洁范围自内海湾北岸永泰码头至特区码头约7公里水域(包括西堤公园附近50米岸基浅滩垃圾捡拾清运),距岸300米,面积约210万㎡。采购预算699.3万元(三年最高限价三年人民币699.30万元,即每年人民币233.10万元)。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提供汕水洁03号、汕水洁11号等保洁作业船2艘,三年共17.1万元在中标金额中逐年扣除。
第三标段:保洁范围自北岸特区码头至海湾大桥约5公里水域,距岸300米,面积约150万㎡。采购预算499.5万元(三年最高限价三年人民币499.50万元,即每年人民币166.50万元)。市余泥渣土管理所提供汕水洁04号、汕水洁05号等保洁作业船2艘,三年共23.4万元在中标金额中逐年扣除。
在实施期间,如有其他部门联合对上述保洁水域进行集中整治,造成项目服务中断的,整治期间的服务费将相应扣减,每日扣减额以各标段中标金额减去设备租金后除以全年300个工作日计。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投标人需注明要竞标的具体标段,不能兼中。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日起共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4.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1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余泥渣土管理所
地址:汕头市利安路3号3楼
联系方式:0754-889829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联系方式:020-61371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1230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