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或“城发公司”)经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龙港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城发公司委托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合作实施龙港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欢迎有兴趣的、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港市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一体化运营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DLDL2021135号
2.3招 标 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4合作模式:股权合作
2.5合作期:项目合作期暂定5年。
2.6股权比例:项目建设成立合资公司,其中城发公司占股60%,中标社会资本占股40%。
2.7合作范围:包括:1.环卫-道路保洁;2.环卫-街巷保洁;3.环卫-公园保洁;4.环卫-公厕保洁;5.环卫-河道保洁;6.环卫-垃圾清运(收集);7.环卫-垃圾清运(转运);8.环卫-垃圾分类一体化;9.环卫-生活垃圾费用征收;10.管护-道路绿化管护;11.管护-市政设施管护;12.管护-城市家具施管护;13.管护-公园绿化及设施整体管护;14.物业-国有大楼物业管理;15.物业-停车场(位)管理;16.市容-全域牛皮癣清除;17.市容-全域综合辅助巡查;18.智慧平台-全域智慧化管理服务等;具体以合作协议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组织机构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注: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以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在国内参与过至少一个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一体化项目业绩或包含其中部分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或市政设施运维或园林绿化养护或环卫保洁)业绩。
注:以提供合同复印件为准。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采用现场购买方式,潜在投标人凭单位介绍信在公告第4.2条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购买时间:2021年5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3日17时00分。
4.3 购买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4.4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文件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公告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行政副中心2号楼6楼
联系人:杨家奖
电话:13566123567
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联系人:占日红
电话:13957774445、0577-28877702
传真:0577-28877770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