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2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4-202009-100782-0006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
预算金额: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单体智能回收箱
2、标的数量:400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属性:货物类
采购品目:其他货物
品目编码:A9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30天内完成供货和设备安装调试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30天内完成供货和设备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