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丰县南屯基镇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部新城华润橡树湾G3公寓楼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ZX-(2020-010)
项目名称:东丰县南屯基镇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1.67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1.67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东丰县南屯基镇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部新城华润橡树湾G3公寓楼3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LTZX-(2020-010)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00622]-0104号
项目名称:东丰县南屯基镇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71.6720万元
最高限价:571.6720万元
采购需求:卫生旱厕1520个
简要技术要求:规格:1.3m*1.3m*2.2m;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法、有效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
3.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省、市地区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部新城华润橡树湾G3公寓楼305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3、近一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的查询行贿犯罪情况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售价:8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同时发布。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
联系方式:1327839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隆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051号八戒长春园区一层卡位366号
联系方式:17649999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风
电话:1327839252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供货验收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为合法、有效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3.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符合国家、省、市地区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3.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部新城华润橡树湾G3公寓楼305室
方式:1、营业执照(原件);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原件);3、近一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的查询行贿犯罪情况及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二楼开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丰县南屯基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丰县南屯基镇南屯基村四组
联系方式:朱逸风13278392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隆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4051号八戒长春园区一层卡位36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7649999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逸风
电话:1327839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