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行政执法局_采购东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第三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行政执法局_采购东宁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第三包
项目编号:DNC[2020]0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030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东宁市中华路3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33517370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451-51030333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第三包 |
垃圾收集车 |
3辆 |
1685000.00 |
驳转车 |
2辆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符合本包采购要求,具有能够承担本包供货的人员、设备能力;3.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3.6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6日08:30至2020年05月11日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网上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时至16时30分,法定假日除外)。(2)据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关于“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获取文件方式改为网上获取。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须将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获取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需与汇款人名称一致)、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及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发送至dachenglongjiang@163.com邮箱内(发送时间同网上报名时间,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后四位数字+公司名简称),招标文件统一以邮件形式下发,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性质:一般货物类采购及安装;
交货地点:东宁市东宁镇;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满足供货条件(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安全等相应行业规范,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的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张昊楠
卡号:621226350003229508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自贸区分行营业室
汇款备注:项目编号后四位数字+企业简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招标公告编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