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屏南县代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923]J[CS]2020003、屏南县代溪镇人民政府垃圾转运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350923]J[CS]2020003
2、项目名称:屏南县代溪镇人民政府垃圾转运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893304 | 35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1、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2、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或学历证书。 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磋商文件随同本项目磋商公告一并发布;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6-1808:00报名截止时间2020-06-2808:00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0-07-03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07-0309:30,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层
11、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12、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13、本项目采购人:屏南县代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代溪政府路1号
联系人姓名:郑女士
联系电话:13559013503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天湖东路2号宝信城市广场22幢2606室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25930686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宁德市鑫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