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编号:SZRQ2019-WZ-G-057
二、招标项目需求: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所需的郭巷辖区垃圾(渣土)防控清运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概述:
(一)工作目标
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垃圾(渣土)行为,多部门、多方位全过程动态联网监管。从“巡、防、控、清”四方面加强对道路接口,断头路、留置地、拆迁地等经常性发生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垃圾进行严查严控,及时清理存积、新增垃圾,确保垃圾(渣土)乱运偷倒得到长效治理,环境面貌得到质的提升。
(二)治理措施
1、垃圾(渣土)防控
(1)管控措施:由供应商安排人员负责对区域9个主要路口分界接点发现有嫌疑运输垃圾(渣土)车辆进行“24小时”管控。人员分二班,每班2人,共计36人。各卡口之间要做好联络衔接,对车辆运输线路情况,各卡口之间要进行实时监控。
(2)巡防措施:分二个片区:第一片区:郭新路以南;第二片区:郭新路以北。二个片区由供应商安排8人,分二班,每个片区4人,自备车辆协助进行“24小时机动巡查联防联控,对易发、多发区蹲守防控,对偷倒乱倒采取监控、追踪查处、拦截清查协助打击违法违规运输偷倒行为。
(3)巡防范围:除社区已聘用供应商管理的农村社区自建区、安置区,城市社区小区内,厂区,城市或农村道路外的所有公共区域范围。
(4)主要设卡路口:1号岗东兴路吴东路口;2号岗北港路吴东路口;3号岗东方大道吴东路口;4号岗墅浦路通达路口;5号岗东方大道通达路口;6号岗东方大道依湖路口;7号岗善丰路尹中南路口;8号岗吴淞江大桥北侧;9号岗尹山大桥东侧。点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
(5)本项目至少配备2辆巡查车辆。本项目须确定一名项目经理。
(三)垃圾清运
针对断头路、空留地、道路两侧等公共空间被偷倒垃圾(渣土)清运(包含: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工程渣土等,但不限于以上垃圾)。
(1)管理措施: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立垃圾清运小组,专职清运垃圾。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对区域巡逻同时,发现有新增或存积垃圾及时向供应商清运组通报位置及垃圾照片,由供应商进行统一清理(清运范围按巡防区域执行)。巡查时,必须全方位、无缝隙巡查,确保无遗漏。
(2)清运措施:供应商自备清运车辆,铲车、挖机对垃圾及时清理,做到当日垃圾当日清,无垃圾遗留现场。所清运垃圾进行分类后,运至郭巷街道指定堆放点。
(3)清扫保洁:清理完毕后,供应商安排2名专业清洁人员,对垃圾运输沿线及清理现场的垃圾及时清扫,对于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清扫后由供应商自备冲洗车进行冲洗,确保市容环境整治。
四、安全措施
(一)供应商在防控和垃圾清理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供应商在协助开展垃圾(渣土)长效治理过程中,协助人员如发生自身安全事故或造成其他人员损伤,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联防联控
郭巷派出所、交警中队要全力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对在巡防查控过程中,如当事人不予配合,故意阻挠、防碍清查工作,甚至有暴力行为的,郭巷派出所接到警情后,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在查封扣押涉事车辆物品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由郭巷交警中队联合郭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查封扣押,确保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六、相关要求
(一)供应商对清运的垃圾(渣土)倾倒至指定地点时需支付相应的垃圾倾倒分拣费,具体费用由郭巷环卫所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标准收取(具体收取按考核情况执行)。
(二)供应商所用清运车辆必须加装GPS定位系统及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并将清运车辆信息报至郭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郭巷环卫所进行备案。郭巷环卫所对车辆发证清运,以确保清运车辆规范运输和所清运物品为偷倒所产生的货物。
(三)供应商在协助防控过程中,要维护形象,不得对当事人和车辆进行打砸、侮辱等过激行为,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当行为造成法律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在防控时发现有嫌疑车辆必须立即进行拦截清查,并联系郭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处。对于当事人阻挠、防碍清查工作,当事人有过激行为,立即联系郭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郭巷派出所、郭巷交警中队等执法部门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五)供应商严格执行防控清运工作,必须确保区域垃圾(渣土)偷倒现象逐步改善,直至无乱运偷倒行为。
(六)由郭巷环卫所每月根据供应商清运数量对偷倒垃圾情况进行汇总,汇总数据应逐月减少。如未减少或增多,将扣除相应考核费用。
(七)协助防控费支付为每季度支付一次。支付时根据实际考核情况支付。
三、采购预算:伍佰肆拾万元整(¥5400000.00)
四、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CA证书至苏州CA服务网点开通吴中区区级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吴中区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三)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谈判、磋商)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谈判、磋商)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四)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本项目采购文件以供供应商下载,供应商报名成功的日期即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招标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五)保证金。供应商携带本票、汇票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或公证处,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1日13:00-13:30止(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3:30整(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日13: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凌、卞玥霏
联系电话/传真:(0512)67276332/67318285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3188号万达广场C栋2201室
2、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范志刚
联系电话:(0512)65975233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
九、关于质疑的相关要求:
质疑接收人: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业务部:卞玥霏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或邮寄
质疑联系电话:(0512)67276332
质疑要求: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分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 66565137
十一、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睿乔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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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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