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世纪70 年代以后尤其是8O年代中后期建造的大量垃圾填埋场已经达到或即将达到使用年限,填埋场的再建设和再利用问题变得越来越尖锐。特别是大量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空气、土壤、水体以及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同时占用大量宝贵的土地资源。因此,对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的治理工作迫在眉睫。
明确填埋场开采目的
1. 填埋场转移,场地修复再利用。
由于目前城市发展迅速,土地资源短缺,部分垃圾填埋场的选址也会随着城市的扩张而越来越靠近开发区而需要转移。或者由于早期环境意识薄弱,垃圾随意堆放在不当的位置,极易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转移。垃圾填埋场转移后,被污染的场地则需要进行场地修复再利用。
2. 陈腐垃圾减量化,场地重复利用。
在我国,由于经济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的比例与国外相比相对更高,达95%,2000年我国发布的《城市垃圾处理及其污染防止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文件曾明确指出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经过多年的发展,2016年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厂890座,其中垃圾填埋场640座,而垃圾填埋场处理量占总的无害化处理能力的60%。目前许多填埋场将要到达使用年限,而新建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用地面积大,投资成本高,而将陈腐垃圾减量化、场地重复利用,可以减少用地面积、节省新建投资,因此陈腐垃圾资源化与场地修复成为目前很多学者与企业研究与试行的课题。
无论是上述两种的哪一种目的,填埋场的陈腐垃圾的开采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是必须的,最大的不同只是场地的利用问题。但是由于场地的利用目的不同,开采过程中陈腐垃圾处理工程的存储与去向就会不同,后续场地的布局与设备的采购就会有所差异。
场地布局及设备选择
由于垃圾填埋场的矿化垃圾,开挖后需要进行晾晒,然后进行分拣,因此陈腐垃圾处理工程的开采复用,需要较大的用地面积。场地需要划分为开采区、晾晒区、分拣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布局。
1. 若垃圾填埋场周边有较大的空间或者分拣后的不可再复用垃圾部分需要原地进行回填,可以选择就地分拣。
2. 若填埋场周边空间狭窄或者分拣后不可再利用垃圾选择运输至新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可以选择异地分拣。
其中就地分拣,可以缩短垃圾的运输距离、减少垃圾开采的工序、提高工作效率、缩小污染面积等等优点,因此在情况适合的条件下,个人比较倾向于就地分拣。
根据场地的布局进行设备的选择:①若就地分拣,且场地紧凑,可选用挖掘机、分选设备、复用垃圾运输车等;②若就地分拣,场地面积较大,可选用挖掘机、传输设备、分选设备、复用垃圾运输车等;③若异地分拣,可选用挖掘机、垃圾自动装卸运输车、分选设备、复用垃圾运输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