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堆成“小山”?马路边倾倒?乱丢建筑垃圾?为图方便河边丢垃圾?
自2019年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宁波市已步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将近一年半的时间。但在这件小事上,仍旧有许多为了懒散与省事将《条例》置之不顾,弃之脑后。慈溪,近日就出现多起此类案件。
一、垃圾成“小山”,罚!
前几天,慈溪浒山中队执法队员小方和小马在途径融创工地某地块时发现,有一大堆生活垃圾堆放在工地门口。执法队员向工地施工方询问情况,施工方表示过年工地放假了,没有工人,该处垃圾不是他们丢弃的。执法队员查看四周,并无监控,也无法从垃圾里找寻蛛丝马迹。垃圾是谁丢在这里的?
为找到问题的答案,小方沿着工地检查,他从工地隔壁店面了解到,过年期间工地有一看守人员值守,该处的生活垃圾很有可能是他堆放的。问题的答案就在眼前,小方小马二人当即找到当事人郑某,郑某也承认工地门口的垃圾是他丢弃的,原来他过年值守在工地,为图省事就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工地门口,产生的垃圾渐渐堆成了“小山”。
慈溪浒山中队依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郑某懊悔不已。
二、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罚!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不少人认为掉落的树叶花朵可以成为滋养土地的肥料,将其随意堆放在空地里也无妨,但其实残枝落叶属于生活垃圾,应该按照四色分类要求进行规范投放。
“我以为这些树叶倒在路边没关系,反正可以变成‘肥料’融进土里的嘛,这‘肥料’怎么就变成了‘生活垃圾’了呢”,近日,吴某倾倒树叶被执法队员们叫停时疑惑道。原来,吴某从家中庭院打扫出了一堆约0.2立方米的残枝落叶,并将树叶运至沿范公路附近的空地上倒掉。刚刚倾倒完就被路过的执法队员叫住了。待执法队员现场解释教育之后才幡然察觉到自己倾倒树叶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慈溪龙山中队对吴某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处以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吴某又是惭愧又是懊悔,在清理完所倾倒的树叶后,他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学习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不再犯类似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