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倾倒建筑垃圾,罚!
2月27日下午,慈溪市西洋寺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古塘中队执法队员,告知在吉祥路与通达路交叉口人行道上发现有人倾倒了一处建筑垃圾,执法队员当即前往现场进行勘察。
通过监控,执法队员查找并联系到当事人肖某。原来,该处有一个生活垃圾倾倒点,肖某想着,既然是倾倒点,那么倾倒建筑垃圾应该也可以,便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了该处。执法队员对肖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让其及时清理所倾倒的建筑垃圾,并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垃圾扔河边,查!
前些日子,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宗汉中队执法队员小郑像往常一样巡逻至北三环赵家路江桥,发现桥的东北角河岸出现了一字排开的十余只灰色编织袋。
是有人临时存放的物品,还是被丢弃的垃圾?小郑上前打开编织袋一看,里面装的都是大块的水泥。数一数,整整装了17个编织袋。平时,赵家路江桥附近车流不息,但鲜有行人。小郑在周边调查了一圈,仍然一无所获。
打开检查,编织袋里除了水泥块,也没有其它线索,看上去像是一般的家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随后,小郑开始调取路面及周边小区的监控视频,一查就是整整3个小时,最终在茫茫车流中锁定了一辆装载灰色编织袋、从事发地邻近的某小区驶出的电瓶三轮车。随后又顺藤摸瓜地找到了当事人——正忙于新房装修的刘某。当天,刘某被“请”到宗汉中队了解情况。
据刘某交待,头天傍晚他委托一个老乡帮忙拉走因新房装修产生的总计3立方米的水泥块。但这名老乡一时有事走不开,就让刘某先自行把垃圾装袋后运到北三环赵家路江桥边,等他有空了再把垃圾运走。刘某心里想着这样不耽误自己装修,便照着老乡的话做了。不料所托非人,老乡把答应下来的转运建筑垃圾的事情给忘了。而他也心安理得地认为垃圾已经运走,徒留17袋建筑垃圾突兀地躺在河边刚抽出绿芽的草地上。
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宗汉中队当即以涉嫌随意堆放建筑垃圾对刘某进行了立案查处。刘某当场表示接受,并随后把堆放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