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治理规划是一定时期、一定地区或相关单位的特定的治理计划,是政府、社会、市场互动景象的描绘,也是对垃圾治理进行状态调整、过程控制和政策安排的一种手段,对垃圾治理起到引领、指示、规范和保障作用。垃圾治理规划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和针对性等特点,不同时间、地区或单位必然会有不同的规划对象、主体和手段,治理规划必然会有所差异;但无论规划对象、主体和手段如何变化,治理规划都必须明确给出规划对象、主体和手段及其作用关系。
1、规划与规划对象
(1)规划定义
垃圾治理规划是把垃圾治理的世人物事放到合适的时间与空间,是让垃圾治理主体通过适当手段推动治理过程随空间与时间适度演变的策划方案,要明确什么“人”、采用什么方法和措施、在什么时间和场合、推动什么治理事务演变至什么期望目的。图1给出了垃圾治理规划的内容架构,垃圾治理规划就是通过推演有关治理要素及其子项在不同主体与手段作用下的时空变化及其对垃圾治理的影响,从中找出能够实现规划目的的所有相关治理要素及其子项演变过程的理想组合及其替代组合。垃圾治理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标准、产业、市场、项目建设营运和资源5大类。
(2)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或治理对象)系指治理要素及其子项的时空演变过程与结果,是有待规划的客体,由时间、空间、治理要素、治理目标或规划目的4个规划要素组成。时间、空间和治理要素形成规划的3维范围,并称规划范围。
时间与空间是2个基本要素,是规划的前提。规划一定是特定地区(或单位)在特定时期的规划,需要预先明确规划时间和规划空间。
治理目标或规划目的是特定地区(或单位)的某一治理要素及其子项或垃圾治理在特定时期内欲实现的资源环境、经济、文化、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指标,大致分为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垃圾处理设施营运、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社会参与4大类,各类的具体指标可视情而定,如设施营运可提出分流分类、收运、、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填埋处置等方面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指标,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可提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的指标,社会参与可提出科普教育、群体事件、居民满意度等方面的指标,垃圾治理规划一个重要内容是提炼、完善垃圾治理规划的指标体系。规划目标或目的关系到整个规划的好坏甚至成败。好的目标或目的应满足SMART原则,即目标或目的具体(Specific)、可衡量(Measurable)、可达(Attainable)、与其他目标或事件相关(Relevant)和具有明确的实现期限(Time-based)。
治理要素可能既是规划的对象、核心和目标,也是规划的基础、前提和出发点,即使对所谓的“资源”要素,虽然是规划的基础和前提,但资源在规划期内也是变化的,需要与其他要素一起同步规划;但即使如此,编制规划前仍需要对治理要素进行甄别,明确每个治理要素是侧重于规划前提还是规划对象。
治理要素及其组成子项的发展状况及其对垃圾治理的影响各不相同,规划就是要摸清各治理要素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态势,发挥优势因素,克服弱势因素、利用机会因素和化解威胁因素。规划既是对现有治理要素的改善,也是对现有治理要素的充实完善。规划重点在现有治理要素的改善时可称为现状改善性规划,改善性规划侧重于治理要素的“量”的时空改善;规划重点在治理要素的完善以期实现预先设定的目标时可称为目标预定性规划,预定性规划侧重于治理要素的“质”的改变与创新,包括治理要素内容的充实与创新。
2、规划方案
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2部分,一是给出治理方式的选择方案及其相应的物料平衡与资金分配方案;二是给出各子项和各种治理方式的规划方案,如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规划方案、物质利用规划方案、能量利用规划方案、填埋处置规划方案、逆向物流规划方案,等。
规划方案应明确规划前提、规划对象、规划目标和规划主体及其实现规划目标所采用的工具、手段、方法和路线。至少应明确以下事项:
1)垃圾产量、排放量与处理量及其地理分布状况;
2)总物料平衡图和组元(分类物料)平衡图;
3)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的标准、具体措施与效果(保守估计);
4)垃圾处理供求过程组合的优化;
5)物质利用、能量利用、填埋的处理量及其地理分布;
6)处理设施(包括运输车辆)布局、处理能力、处理费等方面的事项;
7)处理设施(包括运输车辆)改扩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