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提出的背景是什么?
塑料在生产生活中应用广泛,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不规范生产、使用塑料制品和回收处置塑料废弃物,会造成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大资源环境压力。积极应对塑料污染,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2020年9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治塑”工作总目标、任务单、时间表、责任人。同时美丽浙江2020年考核任务中明确要求各地市出台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
二、嘉兴市下一步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具体目标有哪些?
到2020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到2021年底,在市建成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住宿、餐饮、商店、超市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底,全市所有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县城以上建成区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4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高效运转,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控制。到2025年底,农村地区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三、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嘉兴市有哪些具体举措?
1.大力推动源头减量。提出了禁止部分塑料制品项目准入,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专项行动,实施绿色快递专项行动,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替代产品推广力度和实施农膜减量行动等7项工作。
2.加强回收利用处置。提出了推进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全覆盖,推动回收模式创新,强化产废者主体责任,强化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和渔网渔具回收和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6项工作。
3.强化塑料污染治理。提出了组织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严格执法监督、探索数字化监管和探索信用治理体系等4项工作。
4.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提出了组织专题宣传、开展典型经验推广和加强教育引导等3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