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专项垃圾分类时期
1995年,上海提出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正式拉开了规模化、体系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序幕。上海开始了垃圾分类的探索。在曹杨五村第七居委会的一个居住小区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试点工作。
新闻晨报刊登的“曹杨五村垃圾分类”
1997年,上海以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害垃圾三分法进行小规模试点,探索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当年3月15日,在普陀区曹杨五村试行。具体做法是:在垃圾箱房内分别摆放4只大垃圾桶,以2只绿色、1只黄色、1只红色加以区别。绿色盛放食品剩余、厨余等有机垃圾;黄色盛放铁皮、塑料、纸张、布料等无机垃圾;红色盛放过期药品、破日光灯管、废电池、残存油漆等有害垃圾,收到良好效果。垃圾分类量从头10天的日均分类倾倒28人次,3个月后上升到289人次,占日均倾倒垃圾总人数的75%。在普陀区曹杨五村试点基础上,全市13个区的17个居民小区开始试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此外,市环卫部门还在12处公共场所、部分道路共44处,设置了65只大型的组合式分类收集废物箱,每组废物箱都贴(印)有明显的分类标志,方便路人分类投放。
1997年普陀区试行垃圾三分法分类
1998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抓手,率先启动了废玻璃、废电池专项回收工作。首先,在部分党政机关、大中小学校、社区、东方书报亭、超市等单位等开展废电池专项分类收集工作,并得到社会的积极响应,随后逐步扩大到部分居民小区和新村里弄。同时,在黄浦区设置61处废玻璃专用回收容器,开展专项回收。至年底,全市共设置废玻璃回收点119个,回收废玻璃120.22吨;设置废电池回收箱1269只,回收废电池21万节(约5吨)。
1999年,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垃圾分类纳入了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工作,标志着上海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式进入政府工作推进层面。市环卫局制定了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垃圾分类为:有机垃圾、无机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类。同时,对废电池、废玻璃进行专项分类回收。为推进废电池、废玻璃专项分类回收工作,市环卫局与上海电视台联合发起“回收废电池,万人兴环保”的宣传活动。在上海28所高校推行中取得良好成效。至年底,全市共回收废电池约18吨,废玻璃约212吨。
2000年,上海作为建设部确定的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启动了首批100个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重点推进焚烧区垃圾分类,将“有机垃圾、无机垃圾”调整为“干垃圾、湿垃圾”。同时,以垃圾源头分类、垃圾投放容器收集、有机垃圾生化处理、垃圾上门收集和小型压缩站等多种形式,在中心城区613个居住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市容环卫部门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网络基础上,推进住宅小区、社区、物业管理等第四层面的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2001年,上海结合APEC会议对市容环境建设要求,在涉会宾馆、景点、道路、周边小区重点推进垃圾分类。有条件的小区要求建立有机垃圾生化处理站,就地处置居民厨余垃圾。至年底,中心城区有超过30%的地区推行了垃圾分类收集,树立分类收集的示范小区75个,有机垃圾生化处理站39座。至2002年底,推进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数超过2000个,服务人口约150万户。
2002年4月1日,《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焚烧厂服务区域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02年底,本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数超过2000个,服务人口约150万户。
2003年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作为常规工作,不再列入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由各区负责推进。垃圾分类列入中心城区的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区、健康城区等创建工作。同时,郊区新城、中心镇启动分类收集工作。
2005年,黄浦区的紫华、荣福坊和桃源新村两处居民小区率先试行生活垃圾分类分时投放;豫园旅游景区的旧校场路探索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投放模式。截止2006年底,上海市共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3700余个,服务人口达到300万户,覆盖率超过60%,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焚烧厂服务地区分类覆盖率超过90%。
1978—2006年上海市生活垃圾主要分类方法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