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蚌埠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6日
蚌埠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0〕624号)等要求,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应用生物基可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的实施意见》(蚌政秘〔2019〕56号),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培育壮大我市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助力蚌埠“创新之城·材料之都·制造高地”建设。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蚌埠市城市建成区率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应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三)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1年底,蚌埠市城市建成区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县城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推广应用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及一次性塑料餐具;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较2020年下降30%。(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市商务外事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快递塑料包装。逐步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五)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制定蚌埠市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推广指导目录,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全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和生鲜产品包装膜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可降解餐盒、餐具、包装袋等替代产品。在快递领域推广应用“瘦身胶带”、免胶带纸箱和绿色环保包装袋。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符合标准、安全可控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力争在部分地区适宜作物上实现对传统地膜的替代。(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外事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研发推广。深入落实全市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生物基可降解材料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牵头组建安徽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联盟,全力争创生物基新材料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级产业集群。鼓励支持该领域骨干企业在包装材料、农用地膜等重点领域开展生物基新材料示范应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优先采购生物基新材料可降解塑料制品。(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鼓励企业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推行绿色供应链。电商、外卖、快递等平台企业要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为消费者和平台商家提供绿色包装产品选择。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积极培育专业第三方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及再利用运营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大塑料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力度,鼓励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积极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