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固废法”通篇贯穿了新发展理念,我认为新法的“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确立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等“三化”原则;二是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禁止固体废物进口等中央改革任务有关规定;三是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四是回应了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塑料污染治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环境问题的关切;五是完善了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六是强化了经济技术等政策保障措施;七是突出了严惩重罚,让“固废法”真正成为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法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相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三个治污”,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固废法”,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效。
7.红星新闻: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医疗废物有上升趋势,很多企业都不愿意承接医疗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今年年初提出年底前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一个符合要求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下一步环境部对医疗垃圾处置方面有什么规划,各级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配备情况如何?
邱启文:今年以来,我部在医疗废物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确保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第二,开展医疗废物处置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等为重点,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医疗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推动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印发方案,推动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置能力。目前,各地可实现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只有个别地市因为尚未建成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而采取转运至相邻地市处置。
第四,强化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国家卫建委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弃物分类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源头管理。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紧盯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环保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快推动提升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
8.每日经济新闻:长江领域违法处置危废的问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部将如何发力整治该问题,如何来切断利益链?
邱启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坚决大力打击非法倾倒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第一,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环境监管。我部积级完善危险废物相关法律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印发通知,部署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第二,开展环境整治,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共完成2.1万家企业和400多个化工园区危险废物风险排查。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我部及时组织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危险化学品单位和化工园区等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
第三,开展专项执法,遏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核实。联合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第四,推动能力提升,缓解危险废物处置压力。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加快设施建设,提升利用处置能力。近年来,各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大幅度提升,处置价格明显下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三个提升、一个打击”强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第一,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
第二,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的缺口,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
第三,夯实固体废物监管工作基础,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一个打击”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的发生。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本文内容摘选自“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