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面新闻:谢谢主持人。今年是洋垃圾禁令收关之年,2020年固体废物零进口,目前进展情况如何,是否能够实现?我国会采取什么措施进行监管?
邱启文:禁止洋垃圾入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禁止洋垃圾进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要坚定不移地从严把握。
自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等14个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推进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落地见效,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底前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胜利在望。
一是固体废物进口量逐年大幅减少。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全国固体废物进口量分别为4227万吨、2263万吨和1348万吨,与改革前2016年的4655万吨相比,分别减少9.2%、51.4%和71%。截至2020年11月15日,全国固体废物进口总量为718万吨,同比减少41%。
二是各项重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改革实施方案》细化的50项重点任务,均已按计划完成或持续推进。新修订的“固废法”9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今年按计划已办理13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审批工作已结束。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全面禁止进口后,我部将立足部门职责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固废法”,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做好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相关制度的立、废、改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海关总署充分发挥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持续开展打击洋垃圾走私行动,依法从严处罚进口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有效切断洋垃圾走私供需利益链。
三是继续加大对固体废物集散地、“散乱污”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行业监管,依法查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谢谢。
2.央视新闻频道:我们知道2021年中国将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之前有进口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将聚焦国内市场,目前我国国内的废品回收行业仍然较为原始,行业标准不高。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如何引导企业加速布局国内废品回收的渠道,倒逼国内再生资源行业从小散乱转为高质量发展?
邱启文:正如您所言,国内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行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禁止洋垃圾进口改革以来,部际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围绕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面提升国内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补齐国内资源缺口,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规范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启动垃圾分类工作;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81.2%。邮政局大力推进减少包装材料使用,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87.2%。生态环境部在北京等20余个省份,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
二是推动国内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发展改革委发布指导意见,布局49个“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支持129个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推进6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生态环境部牵头指导“11+5”个城市和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利用处理设施能力建设。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督促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方案,促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推动补足处置能力缺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指引下,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国内回收体系、强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是持续加强固体废物集散地整治,依法严格查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倒逼“散乱污”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国内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引领,全力推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改革,探索推动国内再生资源行业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谢谢。
3.北京青年报:北京青年报记者,据了解固体废物属性的鉴别一直是一项难度比较大的工作,我国目前在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方面,尤其是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方面取得什么进展,还有什么计划?
邱启文: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是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环境执法与监管的难题。近年来我部在固体废物鉴别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的法律定义,新修订的“固体法”对固体废物定义进行了完善,明确“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也就是不属于固体废物的范畴。
二是完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鉴别标准。2017年制订《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2019年修订《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方法。
三是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刚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提升了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四是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2017年12月,我部会同海关总署推荐确定了20家鉴别机构;2018年12月,联合印发《通知》,规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动态修订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研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管理要求,规范鉴别单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