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盲目推行“源头减量”,似无源之水
在绿色和平文章中,举出了该组织所设计的“倒三角”固体废弃物管理策略。其中,把“焚烧、烧埋”作为“不可接受的方式”。将“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称之为“更先进的固废管理策略”。
文章认为目前中国生活垃圾管理亟待解决以下问题:
1、废弃物管理策略理念陈旧;
2、缺乏基础数据辅助科学管理;
3、未将环境成本、健康成本等纳入考虑,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偏高。
▲原文中的“倒三角”策略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都有问题。
首先说一下所谓当前废弃物管理策略观念陈旧、轻视前端治理、不注重“源头减量”的问题。
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倡导重复使用、循环再生等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并没有错。但如果把这些作为我们制定固废管理策略首选要素,不免成为空中楼阁,不切实际。
我们都知道,生活垃圾的产量对应的消费水平的提升。近几十年,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消费能力提升,生活垃圾产量明显提升。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样的口号体现的是国人“源头减量”的思想觉悟吗?在我看来,这只是在生产和消费能力普遍低下的国情之下,人们的理性选择罢了。
另外,生活垃圾产量的提升,其实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为何要视之为洪水猛兽?
“双11”过后,必然又会产生一大批网购包装等垃圾。但这又如何呢?人们选择了这种新兴的消费方式,节约了时间成本的同时,造就了大量的市场机遇。我们需要因为多产生了垃圾而去抵制这种消费形式吗?
同样的例子还有外卖行业,当我们把目光聚焦于激增的外卖垃圾上时,也应该考虑到这种方式所给人们带来的便利和效率的提升。
我们当然需要倡导节约习惯,抵制浪费,呼吁垃圾减量和循环利用。但现实是,在目前正常的生产和消费习惯中,仍然会有大量无法循环利用的废弃物需要被我们解决。盲目夸大循环利用的作用、甚至将其标榜为终极解决策略,这既不科学、也毫无必要。
第二,绿色和平文章认为我国在生活垃圾管理中缺乏基础数据辅助科学管理的观点有待商榷。
其实,在笔者的工作中发现,在我国生活垃圾的数据方面,已经有非常明显的提升。具体的表现,正是文章最不推崇的生活垃圾焚烧领域。
例如,2019年7月印发的《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8-2030年)》,全文三万多字,全面汇总了海南省各市人口、垃圾产量、设施规划等情况,数据详实、图文并茂。
今年6月,海南省又印发《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在近百页的文件中,全面介绍了海南省废弃物处理设施的现状和规划。可以让我们通过数字,直观了解到海南省垃圾处理产业全貌。
除海南省外,很多省市都制定了当地垃圾焚烧产业规划,垃圾焚烧项目往往投资大又相对敏感,站在地方政府角度考虑,想做到全面规划,又怎能没有相关的数据支持呢?
最后,绿色和平认为“未将环境成本、健康成本等纳入考虑,垃圾处理的社会成本偏高。”为文章的核心观点,而笔者认为,这也恰恰是本文中最大的谬误。看似角度新颖,实则混淆概念。
三、所谓“隐秘成本”,不过是偷换概念
原文中表述:以焚烧和填埋为主导的垃圾处理方式不能有效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导致多种环境和健康风险:垃圾填埋场存在恶臭气味、渗滤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问题,垃圾焚烧厂也存在二噁英排放、空气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两种处理方式都会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加剧气候变化。
这些都需要被计算到社会总成本之中,文章援引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的《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针对北京市当时运营的三座垃圾焚烧厂的社会成本进行的评估结果显示: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的社会成本为20.39亿元/年,折合每吨生活垃圾焚烧的社会成本为1088.49元。
笔者详细阅读了这份评估报告,其中计算垃圾焚烧总成本的方法如下图所示。
除了垃圾焚烧厂建设经营中的成本,重点将“健康损失”纳入了“社会总成本”,将垃圾焚烧厂可能引起的癌症治疗花费等也计入其中。
在这种计算方式下,上述北京市生活垃圾焚烧每年的社会成本20.39亿元中,健康损失高达14.31亿元,占比70.19%。
这种计算方法,笔者不能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