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垃圾分类的基本条件
为了让居民垃圾分类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一是要有分类处理的设施。北京市第一个标准化垃圾填埋厂是1998年才有,后来又建设11个垃圾焚烧厂;现在,厨余处理能力达到了5000多吨/日,还有分别回收利用的产业体系,才算基本具备了分类处理条件。
二是要有法律体系。1998年开始有人呼吁国家立法,一直到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才通过了《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2007年1月1日执行。之后十多年初步建立了分别回收利用产业体系、分别加工体系、再制造体系。
三是居民知晓率达到85%以上。知晓率不是知道垃圾分类分这个事就知晓了,还包括知道怎么运输、怎么处理、为什么要分类、知道怎么分等。
四是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全面动员。特别是基层,居委会、物业、业委会、垃圾分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等,要形成合力,才能够实现垃圾分类。
居民垃圾分类的基本原则
第一,后端决定前端。北京的垃圾分类过去曾经存在前端分类,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但由于后端条件跟不上,又混合拉走的问题,触伤了老百姓的分类积极性。但运输车司机也有道理:后端处理就一个地方混放,为什么要分成几趟来跑?所以从1998年开始,北京斥巨资大量建设处理厂。现在标准化的填埋厂、焚烧厂、堆肥厂、餐厨垃圾专业处理厂,都具备了。
第二,由简入繁,循序渐进,不能急功近利。东京垃圾分类居民分13类,但王维平教授建议一开始分的简单点,因为涉及上千万人生活习惯的改变和环境素养的提升,根据人类行为学,至少需要两三年。而其中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两个指标,一个是知晓率,二是参与率。而分出率、电子化率、自动化率,则只是锦上添花,短时期内要求太多,反而会违反客观规律。
三是标注明确,易掌握易操作。一开始垃圾分类采用的标准是“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但普通人并不知道其中含义;上海分为“干垃圾”和“湿垃圾”,严格地说含水率低于20%是干的,但例如婴儿纸尿布在上海属于干垃圾,就会引起困惑。所以分类标准要明确,易掌握。
四是要实事求是,久久为功。
五是引导为主,处罚为辅,注意社会情绪。这次垃圾分类强调自觉与强制性结合,在大多数居民还不了解垃圾分类意义和做法,正面引导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就强制,容易引起反弹。因此建议初期还是要以引导为主,处罚为辅。只有等大多数居民都配合、只剩少数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强制才是必要手段。
主要法律依据和新法特点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下位法必须服从上位法。上位法修订是在2017年启动的,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王维平教授当时提出了关于修法的3大问题:一是农村垃圾没有人管,住建部管城市生活垃圾,农业部管农业生产,不管农村垃圾;二是危险废物管理漏洞多,事故频发;三是减量化资源化规定不具体,是一个口号,没有办法执行。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了关于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7点建议:限制包装,净菜进城,旧货交易,废品回收,垃圾分类,不剩餐,不用少用一次性物品。这7条都进入了新“固废法”,而且入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今年5月1日执行的。
这次立法质量比较高,有五大特点。
第一,对策前移、导向明确。过去是斥数百亿巨资,建设末端处理设施,被动接收垃圾,处理一吨垃圾的成本在500多元,长期运营,财政不堪重负。与其忍受巨额建设投资,和长期背负沉重的运营负担,不如少产生垃圾。所以这次立法把减量化和资源化摆在特别重要位置,这也是世界多数发达国家垃圾对策的一个趋势。
第二,规定具体、便于执行。垃圾分类涉及19个政府部门、上百家社会组织,规定一定要具体。例如,限制包装由商务部管,但商务部的主业并不是管理包装物,如果规定不具体,责任不清晰,就会像过去那样变成口号,无法落实执行。新条例对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
第三,责任明确、便于考核。细化了政府各部门责任,包括社会组织参与,和社区、物业的责任。
第四,自觉与强制相结合。过去强调自觉,几乎没有强制手段。而新法已经规定了一些强制手段,管理就有了强制抓手。
第五,定位——社会治理。新条例的这一点最为重要。2019年底北京市成立一个垃圾分类专班,涉及城管委、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城管委等19个政府部门,由张家明副市长主持,王维平教授任专家组组长。在一次会议上,王维平教授发现相关社会组织、基层社区的人没来,企业没来,就提出,既然定为社会治理,就应该请他们来。现在倡导不剩餐,可以建议餐厅设大份和小份,但没有餐饮协会参与,这样的建议就无法落实。
王维平教授还建议,后端要计量收费。我们现在看日本垃圾分类做得好,好像是因为国民素质高;但在这背后有着深刻的制度原因。例如,日本的餐馆服务员会提示顾客适量点餐,不要浪费,是因为后端的计量收费制度:泔水按桶收费,并且阶梯计价,桶数越多,每桶收费的单价越高;餐厅如果不管食物浪费,就要承担高额垃圾费。这就从源头抑制了垃圾产生。北京市新条例已经规定了垃圾计量收费,但还有待出台具体细则。
社会组织应发挥的作用
一是宣传组织实施。和政府密切配合,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是为了让居民净化自己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质。二是制定完善行业规则。垃圾管理条例涉及到餐饮协会、包装协会、快递协会等一系列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就涉及30多个,需要制定相应的行业规则。三是编制十四五规划。把十四五规划纳入到政府的规划里面去,这也是社会组织的责任。四是协助政府执法检查。城管执法局人力有限,所以需要社会组织配合开展监督,具体可以拨打12345,有什么想法,或认为目前的做法有什么缺陷,及时跟政府沟通。
北京市各级政府已经非常重视垃圾分类工作,一些有责任心的企业家、社会组织也已经行动起来。但是,只有全社会动员,垃圾分类的目标才能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