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县(区)政府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办法,建立市、县(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三级考核工作机制,按照各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职责分工,实施目标过程监管,目标任务督办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典型经验和事迹。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惩机制,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定的公开曝光处罚,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按规定实施问责。市、县(区)要建立月报告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各县(区)及市直各相关单位要于每月25日前将本县(区)及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到市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梁嘉辉,联系电话:5188260,电子邮箱:gwhhwk@163.com)。
(三)完善保障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建立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创新激励措施与机制,对分类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激励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观念和习惯。
市、县(区)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运行经费、工作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级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上级规定,适时出台奖补政策;通过市场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或专业化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支持与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关的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
(四)强化舆论宣传,注重教育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类媒体,借助各类窗口单位的公共服务设施,全方位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光盘行动”,反对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自觉抵制白色垃圾,倡导源头减量的文明节约生活方式。推进市、县(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市民体验活动。要积极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综合实践活动,探索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课程,让学生在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社区中发挥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