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中国生活垃圾管理正在从混合收集与处理向分类收集与处理过渡。与20年前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不同的是,近年来中国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能力不断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可以为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供基本的硬件保障。中国生活垃圾分类采取“四分类”方式,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符合中国国情。强化可回收物分类的规范管理,逐步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可以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源头分出约20-30%的厨余垃圾且其发酵产物实现土地利用,可以进一步提高处理系统综合环境绩效。其他垃圾应该有较强容错性,采用焚烧发电处理是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佳的选择。
关键词: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回收,生物处理,焚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生活垃圾的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尤其是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取得了重大进展。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统计年鉴(如图1(a)所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已达2.28亿吨/年,其中2.26亿吨得到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99.0%,相较于2003年的50.8%和2010年的77.9%有大幅提升。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正在从以填埋为主向焚烧为主转变。如图1(b)所示,2003年时焚烧处理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4.9%,2010年时也仅占18.8%,而目前(2018年)焚烧占比已达45.1%,填埋降至51.9%。按照规划,2020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焚烧占比将超过50%,东部沿海城市将超过60%。近年来中国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能力不断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为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供基本的硬件保障。2017年46个试点城市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将推广到300余个中型城市,未来十年中将逐步实现城乡全覆盖。
图1(b)所示的垃圾处理技术构成并不包含回收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垃圾回收利用在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无足轻重。相反,目前以非正规私营回收业者(包括拾荒者、清洁工和个体回收商等)为主体的垃圾回收过程是我国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要环节。根据全国初步调查结果,若将可回收物部分纳入城市生活垃圾统计数据,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率高达27.8%。可回收物未能完全纳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系统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组分具有“两高”典型特点——厨余垃圾的占比高(60%)、垃圾含水率高(60%),实际上类似于欧盟的其他垃圾组分特点。一个现代化、精细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应当建立在全面完整的垃圾数量与质量数据统计基础上,而非片面的、局部的统计结果。
图1(a)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与无害化处理量
(b)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