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
1.建立专业化收集队伍。各地根据垃圾分类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建立“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支收集队伍。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各类垃圾收运队伍,支持环卫设备生产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收运。
2.实行专车运输。各地要按照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需中转运输的,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运输车辆及配套设施应符合密闭、环保的要求。各地有计划地配置符合国家工信部要求的垃圾分类新能源车辆。
3.建设区域性环卫综合体。建设大型生活垃圾中转站,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改建垃圾中转站,集厨余垃圾中转或处理、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暂存、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等功能为一体,同时增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环卫作业车辆停车场和扫路污泥收集站、洗车站、新能源车辆充电站。
4.利用技术手段实现垃圾分类全程监管。结合智慧城管建设,将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生活垃圾终端处置相关信息等纳入平台监管。
(四)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体系
1.打造垃圾协同处置基地。依托扬州环保产业园的发展,优化生活垃圾处置终端规划,完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谋划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垃圾分类综合处理中心、有害垃圾处置项目等建设。
2.推进处置终端项目建设,提升处理能力。建立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分类处置体系,全市统筹规划集中建设一批垃圾分类资源化无害化功能性处理设施。一是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飞灰填埋场、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等处置终端的规划建设,确保2020年底实现“其他垃圾”全量焚烧。二是各地对有害垃圾实行集中存储,采取市场化手段规范处置。三是提倡专业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四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处置厨余垃圾,鼓励创新厨余垃圾处置方式,提高厨余垃圾处置利用率。2020年底前,完成厨余垃圾分类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并按规划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市区启动建设1座规模为600吨/日的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实行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400吨/日、二期200吨/日)。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规划建设厨余垃圾集中处置终端,鼓励社区(村)、大型企业饭店、农贸市场配置小型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各地在开展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就地处理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相对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单独收运、处理体系。
(五)构建资源化利用回收体系
1.加快推进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融合,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源头计量统计系统,鼓励现有垃圾分类企业做大做强,兼营再生资源回收业务,可采取设置智能回收箱、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最大限度方便市民投放可回收物。
2.推动资源化利用回收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完善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促进机制,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的政策扶持力度,畅通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再利用渠道,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改造提升塑料垃圾污染监测与资源化利用水平,争创联合国人居署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净塑城市”。
(六)构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控制体系
1.探索源头减量措施。积极推动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动快递、销售行业实现“绿色”包装和材料再利用。积极推动使用菜篮子、布袋子,规范外卖行业管理,减少一次性餐盒和塑料袋等使用。有效限制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在餐饮服务行业倡导节约文明用餐,减少餐厨废弃物产生量。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成品住宅,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
2.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非生活垃圾。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规定,禁止将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混入生活垃圾。新建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厂和医疗垃圾焚烧处理设施。
(七)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可复制体系
1.公共机构强制实行“四分类”。各地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容器配置和分类投放实效等进行检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2.开展示范片区建设。以小区、社区、街道(乡镇)为单元,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
1.成立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市级成立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执行组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督查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
各地参照市级成立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所有任务、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保障工作。
2.实行实体化运作。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单独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